雨露计划
官方回复:
你的“雨露计划 ”来信已收到,现将您咨询2022年春季雨露计划政策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做好“雨露计划”支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川乡振发﹝2021﹞44号)文件要求,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未消除风险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
一、扶持对象
扶持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脱贫家庭(含未消除风险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原则上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脱贫户、监测户信息数据为准。本人户籍已迁出本地的(户籍已迁至学校的中、高职在校生),同等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
(二)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中职学生学籍的确认原则上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学籍管理系统信息数据为准,高职(专科)学生学籍的确认原则上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数据为准。退学、休学学生家庭不再享受补助政策。
二、扶持政策
符合享受“雨露计划”的对象在校就读期间,其家庭每学期均可申请补助资金。按每生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补助(当年秋季学期补助1500元、次年春季学期补助1500元)。
享受上述政策的同时,脱贫家庭(含未消除风险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同等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三、扶持方式
符合条件的学生无论在省内省外何地就读、无论本人户籍在哪里,均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申请“雨露计划”补助。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补到户。
四、申报时间
春季学期:核实(申报)时间为 3 月至 5 月;秋季学期:核实(申报)时间为 9 月至 11 月。首次申请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的,需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等自愿向所在行政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填报相关表册和资料。
政策联系人:赵晔 15984638092
回复单位:盐亭县农业农村局
(回复时间: 2022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