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101-00007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盐亭县经开区 发文日期: 2023-08-14
文号: 关键词: 四川盐亭经济开发区机构职能

四川盐亭经济开发区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及内设机构

2023-08-14 16:23文章来源: 盐亭县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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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绵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绵编发〔2010〕36号文件《关于四川盐亭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明确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为中共盐亭县委、盐亭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党工委、管委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授权,独立负责园区内的经济开发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经开区下设党群工作部、综合管理部、经济发展部(投资服务部)、建环应急部、财税和社会事务部5个工作机构,核定中层领导职数6名。

    办公地址:盐亭县云溪镇盐蓬路1号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816-7228106

    领导简介

      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罗宇痕    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杜泽龙   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 

     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罗怀恩    经开区党工委委员、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

    覃      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温华强   经开区党工委委员

陈明富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内设机构

(一)领导机构

1.中共四川盐亭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党工委”)为中共盐亭县委的派出机构。按照中共盐亭县委授权,在经开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全面领导经开区工作。

2.四川盐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为盐亭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按照盐亭县人民政府授权,负责经开区开发、建设、管理及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

3.中共四川盐亭经济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盐亭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四川盐亭经济开发区监察室为中共盐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盐亭县监察委员会派出机构,实行合署办公,协助党工委抓好经开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领导机构设党工委书记1名、党工委副书记兼管委会主任1名、党工委副书记1名、纪工委书记1名、党工委委员兼管委会副主任1名、党工委委员2名、管委会副主任1名,合计8名。

(二)执行机构

1.党群工作部。负责干部聘任考核、管理。负责机关党建、社区党建、非公企业党建,承办具体党务工作。负责组织、纪检、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群团、机构编制、深化改革、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对台、外事和侨务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综合管理部。负责督查、督办、目标绩效管理、调查研究、会务、文秘、档案、保密、政务公开、国家安全、后勤服务接待等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经济发展部(投资服务部)。负责签约项目的落地和跟踪服务、组织、协调、保障等工作。指导和帮助入园企业办理设立、项目审批或报批等开办手续。负责投产企业要素保障和服务。负责编制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年度发展计划、产业发展规划,监测分析经开区经济运行态势。负责统计和编报经开区重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进度和项目库。负责对上争取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等工作。负责经开区内项目立项、核准、备案及招投标核准、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经开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负责经开区服务业发展、商贸流通、进出口、外资等工作。负责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策划、筹备和组织,客商的日常接待、重大项目的商务谈判和协议签订以及规划馆日常运行。负责拟订经开区产业经济发展有关激励扶持政策,协同有关部门落实招商引资及促进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受理经开区客商关于投资和经营环境的咨询及投诉。承担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建环应急部。负责组织编制经开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规划,拟订近期建设目标和远期控制目标,并指导实施;负责报批征地、拆迁、安置的统筹、指导和实施工作;负责落地项目规划建设、实施、协调和保障工作。负责经开区辖区内市政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经开区规划环评并实施跟踪环评,督促企业开展项目环评和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负责拟订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组织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问题;负责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监测,组织实施经开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工作。负责拟订经开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经开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监管等工作;负责经开区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财税和社会事务部。拟订经开区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社区财务管理等)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财税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经开区年度预决算及预算调整、会计核算、非税收入管理和对上资金争取。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经开区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经开区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协调经开区内税务工作。负责管理政府债务、基金,防范财政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编制并实施经开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城乡统筹发展、农业农村、林业和农村统计工作;负责民政、卫健、交通、水利(含河长制工作)、教体、文旅、科技、残联、优抚、劳动保障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信访、民调、维稳、法律援助、防范处理邪教、和谐社会创建等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居民自治工作。承担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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