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主要职能职责

2023-08-14 16:51文章来源: 盐亭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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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亭县财政局是盐亭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盐亭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盐亭县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分别简称县国资办、县金融办)。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本级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地方性财税法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决算和执行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全县预决算公开。负责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彩票。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方案,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七)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县政府授权,履行县级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报告。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全县金融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驻盐亭金融监管机构、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协调、服务工作,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参与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负责全县资本市场培育的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县域内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县级地方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相关行政职能交由县财政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贯彻执行中央、省、市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国家重大税收政策研究并提出调整建议,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提出地方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落实税收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财政管理体制。参与税收资料的调查、分析以及税源和收入结构的调查。办理各类政策性退税退库。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县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财政局及时共享。

3.交通运输价格定价管理职责分工。县交通运输局行使县内道路班车客运价格、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和燃油(气)附加费定价管理权限,会同县财政局具体行使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定价管理权限。

4.关于各类投资基金的职责分工。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对私募股权基金出资的标准和规范。县财政局负责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及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财政性资金出资发起设立或参股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县金融办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5.行政审批事项方面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履行其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职责;负责将审批事项信息及时向县财政局通报;负责职责范围内需上级相关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县行政审批局牵头上报。县财政局负责本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等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推动行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负责实施本行业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将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的更新情况和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及时转送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协助县行政审批局完成行业范围内需上级业务部门审批的报批事项。

 办公地址:盐亭县云溪镇凤池街10-1号

邮编:621600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16-7222840    

    领导简介

赵凤兰    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波   财政局党组成员PPP中心主任

        财政局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洪   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甫   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捷   PPP中心副主任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息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档案管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管理、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建设与目标考核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拟定全县“金财工程”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网络安全管理机制,制定网络运行管理制度并保障全县财政信息系统安全。负责财政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负责指导、培训乡镇和部门财政信息化有关业务。

(二)预算股(乡财股)。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县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菅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组织全县预算公开工作及部门预算批复工作。承担县对乡镇转移支付工作,指导乡镇、街道的预算编制和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承担税收政策调研、税源调查分析,权限范围内税收减免审批。组织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对外财经交流的具体工作。

(三)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组织全县部门决算批复决算公开工作。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四)行政政法和教科文股。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由财政局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级文化企业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资金和县属高校等财政教育资金,负责执法执勤用车管理。

(五)综合股。贯彻落实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对相关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提供财政政策建议。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承担彩票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等工作。

(六)债务管理股。拟订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管理、风险防控、统计分析、考核评价、信息公开和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管等工作。承担地方债券转贷、兑付和承担政府外债等管理工作。

(七)经济建设股。承担工业、交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基本建设、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中央、省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建设投资项目决算批复。

(八)农业农村股。承担全县农业、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九)社会保障股。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十一)法规会计股。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提出全县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的考试、继续教育等。负责会计代理记帐机构的申请与发证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拟订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全县财政法制宣传教。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参与起草政府采购法规;拟订全县政府采购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审核县级政府采购预算;核准县级政府采购方式;监督管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十三)国资股。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组织国有企业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推进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审核县级国资监管、国企改革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制度。调查研究监管、改革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制定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监管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缴库。负责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履行县级国有企业出资人管理职责。承担按权限管理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

(十四)金融股。负责组织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金融政策。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有关工作。承担县金融办日常工作。负责制定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承担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依法依规行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能。拟订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策。承担按权限管理的国有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有金融资产产权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财务监督管理、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五)监督绩效股。负责实施财政政策执行监督管理。牵头建立财政监督检查制度。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负责内部控制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牵头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标准体系。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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