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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89176326/202003-00003 主题分类: 01Z其他
发布机构: 盐亭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0-03-17
号: 词: 2019年度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典型案例处理结果公示

盐亭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19年度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典型案例处理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17 11:39 信息来源:盐亭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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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我局共计立案查处违法用地8宗,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盐亭县富驿镇木业协会违法用地案

盐亭县富驿镇木业协会在未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地批文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富驿镇宝山社区土地667.4平方米,修建木材加工厂,现已建成占地667.4平方米的砖木结构加工房,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占地,我局于2019年6月12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667.4平方米土地;2.处罚款15/平方米,共计10011.0元。

二、四川慈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四川慈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地批文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金鸡镇嫘祖村原金龙村5、6、社,嫘祖村1、5、6社集体土地9.18亩用于修建“嫘祖陵安置点”,现已建成安置房15栋,占地面积9.18亩,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占地,我局于2019年4月21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9.18亩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4500平方米。

三、嫘圣蚕桑种植专业合作社违法用地案

嫘圣蚕桑种植专业合作社在未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地批文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洗泽乡沙溪村集体土地1764.2平方米修建蚕房,现已建成蚕房面积619.67平方米,蚕房周围硬化土地面积1144.53平方米,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占地,我局于2019年8月5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764.2平方米土地;2.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619.67平方米。

四、盐亭县洗泽乡玉印村村委会违法用地案

盐亭县洗泽乡玉印村村委会在未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地批文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洗泽乡玉印村集体土地1682.68平方米修建村办公场所,现已建成砖混结构二层村办公室,办公室占地面积208.08平方米,避险广场硬化面积1474.6平方米,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占地。我局于2019年7月18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682.68平方米土地;2.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416.16平方米,避险广场硬化1472.6平方米,恢复土地原貌。

五、盐亭县一颗桑桑树种植专业合作社违法用地案

盐亭县一颗桑桑树种植专业合作社在未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地批文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洗泽乡檬垭村集体土地197.4平方米修建蚕房,现已建成彩钢房占地面积197.4平方米的固定建设,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占地。我局于2019年7月16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97.4平方米土地;2.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197.4平方米。

六、四川赵蕤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

四川赵蕤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地批文的情况下,擅自占用盐亭县两河镇白虎村集体土地修建木质房屋占地2.41亩(其中建筑面积80平方米),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占地。我局于2019年9月4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2.41亩;2.拆除在违法占地上新建的木质房屋80平方米;3.处罚款10元/平方米,共计:16066.7元。

七、四川赵蕤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

四川赵蕤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地批文的情况下,擅自占用盐亭县富驿镇石笋村村集体土地修建办公综合楼1栋占地1.73亩,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占地。我局于2019年9月4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1.73亩;2.没收在违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1200.0平方米。

八、四川兴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四川兴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占用盐亭县龙泉乡龙凤社区2组集体土地1720.0平方米,建设龙泉乡污水处理站,现已建成结构建筑物158平方米 ;擅自占用盐亭县折弓乡中台村3组集体土地1435.59平方米,建设折弓乡污水处理站,现已建成砖混结构建筑物194.83平方米 ;擅自占用盐亭县安家镇安居社区4组集体土地1336.77平方米,建设安家镇污水处理站,现已建成砖混结构建筑物207.97平方米;擅自占用盐亭县八角镇万灵村1组集体土地1960.41平方米,建设八角镇污水处理站,现已建成砖混结构建筑物318.94平方米;擅自占用盐亭县黄甸镇湍江村2组集体土地1495.43平方米,建设黄甸镇污水处理站,现已建成砖混结构建筑物236.15平方米,以上行为已构成违法占地。我局于2019年12月3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一)对龙泉乡污水处理站违法占地的行政处罚:1、责令向龙泉乡龙凤社区2组退还非法占用的1720.0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158平方米;3、处罚款10/平方米,共计17200.0元。

(二)对折弓乡污水处理站违法占地的行政处罚:1、责令向折弓乡中台村3组退还非法占用的1435.59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194.83平方米;3、处罚款10/平方米,共计14355.9元。

(三)对安家镇污水处理站违法占地的行政处罚:1、责令向安家镇安居社区4组退还非法占用的1336.77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207.97平方米;3、处罚款10/平方米,共计13367.7元。

(四)对八角镇污水处理站违法占地的行政处罚:1、责令向八角镇万灵村1组退还非法占用的1960.41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318.94平方米;3、处罚款10/平方米,共计19604.1元。

(五)对黄甸镇污水处理站违法占地的行政处罚:1、责令向黄甸镇湍江村2组退还非法占用的1495.43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236.15平方米;3、处罚款10/平方米,共计14954.3元。

执行情况

以上8宗违法占地案我局现已全部结案,收缴罚款共计105559.7元;拆除构建筑物1313.23平方米;没收构建筑物6815.89平方米。行政纪律处分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