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7887971/201911-00004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盐亭县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3-08-14
文号: 关键词: 主要职责

盐亭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

2023-08-14 14:51文章来源: 盐亭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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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亭县卫生健康局(简称县卫健局)是盐亭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现代医院管理、综合监管5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统一规划并组织协调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推进生育政策落实。

(九)指导经开区、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贯彻国家、省、市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起草我县实施意见,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对全县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绵阳和健康盐亭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推进生育政策实施,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办公地址:盐亭县文同路下段463号
    邮    编:6216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7222427

    二、领导简介

    赵艳鸿    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许志勇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勾婉君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欧阳清镯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宣传、信访、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作风、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工作。

2.规划财务与信息统计股。承担全县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估。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指导少数民族卫生事业发展。指导局管预算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审计机关实施审计,依法运用审计结果。指导和监督全县卫生健康事业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拟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指导全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及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与分析等统计管理工作。

3.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管股(食品安全监测股)。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与报备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承担体制改革工作。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措施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测和综合评价的政策措施。开展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承担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牵头监管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等监督职责。组织查处、督办卫生健康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全县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监督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承担职业健康工作。拟订职业病防治规划。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指导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实施。承担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疾病预防控制与重大传染病防治股(艾滋病防治股)。拟订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负责传染病、慢性病、精神卫生等防治工作。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防控疾病的发生和疫情蔓延。指导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艾滋病、结核病、狂犬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有关规划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有关专业机构及队伍建设。组织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牵头组织爱国卫生宣传、动员活动。牵头组织开展健康(卫生)城市建设并指导健康(卫生)县城、乡镇、村及单位的创建。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县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县狂犬病预防控制指挥部、县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订卫生应急规划、预案、制度和规范措施。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承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承担卫生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5.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病残儿的医学鉴定,指导监督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工作。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健康政策建议,监督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落实。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推进生育政策落实。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承担计划生育考评工作。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协会日常工作。

6.医政医管股。拟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组织分级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行为的监管政策、规范和标准。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有关规范和标准。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公立医院绩效评价、考核和评审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成果转化推广与技术评估。负责对口支援、卫生援外任务,指导医疗机构的重点学科、专科建设管理。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对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组织建设分级诊疗制度。承担推进护理、康复等事业发展工作。牵头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危险物品、医疗废弃物等的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职责。统一规划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无偿献血工作。制定全县无偿献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献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医疗等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任务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环保工作。

7.中医药股。负责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规划、指导全县中医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运行机制的改革,重点专科、学科建设管理。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规划。负责全县中医医疗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科研、文化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医药诊疗规范、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制定与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县中医药人员规范执业和医疗质量。拟订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划和技术人员培训计划。负责全县中医药社团组织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拟订全县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医药研究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全县的国家、省和市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组织开展全县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8.老龄与健康服务业发展股(医疗预防保健股)。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参与拟订健康服务业政策、制度、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针对民营医疗机构制定优惠卫生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建立和运行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建立完善民营医疗机构诚信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牵头推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与健康服务业的融合发展。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预防、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预防保健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指导县级保健基地医院和保健队伍建设。拟订医疗保健工作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

9.人事股。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承办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出境、出国研修、学习、工作和劳务输出人员的审查和转报工作。组织指导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对外合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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