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404-00015 主题分类: 工作动态
发文机构: 盐亭县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24-04-16
文号: 关键词: 迁移一件事

绵阳市迁移一件事办事指南

2024-04-16 16:24文章来源: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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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迁移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迁移一件事

服务范围

四川省范围内已登记注册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三、办理事项

    1.公司迁移一件事:市场主体迁移调档、公司变更登记、公司备案

    2.分公司迁移一件事:市场主体迁移调档、分公司变更登记(备案)

    3.非公司企业法人迁移一件事:市场主体迁移调档、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

    4.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迁移一件事:市场主体迁移调档、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

    5.合伙企业迁移一件事:市场主体迁移调档、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合伙企业备案

    6.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迁移一件事:市场主体迁移调档、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

    7.个人独资企业迁移一件事:市场主体迁移调档、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备案)

    8.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迁移一件事:市场主体迁移调档、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

    9.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迁移一件事:市场主体迁移调档、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变更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备案

    10.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迁移一件事市场主体迁移调档、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

    11.个体工商户迁移一件事市场主体迁移调档、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备案)

四、办理部门

市、县两级经营主体登记机关

、办理流程

(一)线下办理

1.群众受办

申请入口:迁入地登记机关办事窗口

填报方式:现场填报

材料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2.受办服务

联办事项:迁移调档申请、变更登记(备案)申请

办理部门:迁入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

所需材料:《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营业执照、经营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相关提交材料。

受办业务系统:四川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

办件信息流转方式:四川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在线流转

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登记通知书》、营业执照

结果反馈:现场反馈

3.结果送达

结果送达时限:现场送达为当场,邮寄送达根据具体邮寄地点确定

结果送达方式:现场送达、邮寄送达

(二)线上办理

1群众受办

申请入口:四川省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登记注册-其他登记业务(办理网址:http://rzsc.sczwfw.gov.cn/sso.action?

providerId=90908&target=http://sscjgj.sczwfw.gov.cn:8003/netqydj/apply?op=setup%26type=08)

填报方式:在线手动填报

材料提交方式:在线上传

2受办服务

联办事项:迁移调档申请、变更登记(备案)申请

办理部门:迁入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

所需材料:《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营业执照、经营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相关提交材料。

受办业务系统四川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

办件信息流转方式四川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在线流转

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登记通知书》、营业执照

结果反馈线上反馈

3.结果送达

结果送达时限现场送达为当场,邮寄送达根据具体邮寄地点确定

结果送达方式现场送达、邮寄送达

六、材料清单

 

“迁移登记一件事”材料清单

 

(一)公司迁移一件事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属性

类型

必要性

《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原件

一般材料

必要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确认。

原件

一般材料

必要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证照

必要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证照

必要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二)分公司迁移一件事

材料名称

属性

类型

必要性

《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扫描件

一般材料/证照

必要

办理变更登记的,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证照

必要

(三)非公司企业法人迁移一件事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属性

类型

必要性

《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企业章程的决定及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出资人〈主管部门〉签署)。

原件

一般材料

必要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证照

必要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证照

必要

备案事项涉及企业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企业章程的决定。

原件

一般材料

必要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证照

必要

(四)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迁移一件事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属性

类型

必要性

《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办理变更登记的,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证照

必要

(五)合伙企业迁移一件事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属性

类型

必要性

《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合伙协议修改的,提交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原件

一般材料

必要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合伙协议修改的,提交修改后或补充的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

原件

一般材料

必要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事项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证照

必要

备案事项涉及合伙协议修改的,提交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原件

一般材料

必要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六)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迁移一件事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属性

类型

必要性

《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办理变更登记的,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证照

必要

 

(七)个人独资企业迁移一件事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属性

类型

必要性

《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证照

必要

办理变更登记的,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证照

必要

(八)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迁移一件事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属性

类型

必要性

《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证照

必要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办理变更登记的,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证照

必要

(九)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迁移一件事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属性

类型

必要性

《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合作社(联合社)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章程的决议。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合作社(联合社)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证照

必要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证照

必要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证照

必要

(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迁移一件事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属性

类型

必要性

《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办理变更登记的,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证照

必要

(十一)个体工商户迁移一件事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属性

类型

必要性

《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申请表

必要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原件或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备案相关事项证明文件。

扫描件

一般材料

必要

办理变更登记,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证照

必要


九、申请文书

 

“经营主体迁移登记一件事”申请表

(以公司变更登记〈备案〉为例)

 

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拟迁入登记机关

 

拟迁入地址

 

迁移原因

□因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发生变化;

□因市场主体类型发生变化(如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内资公司变更为外资公司登记等),超越原登记机关地域管辖范围或级别管辖权限;

□其他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信息(必填项)

委托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可另附)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可另附签字页):

                                                                   盖章

                                                                        

    注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

    5、申请人为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的,由其隶属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主体公章。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主体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基本信息(必填项)

名  称

 

                                                                          

(集团母公司需填写:集团名称:                    集团简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不填写)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自治州)       县(自治县//自治旗//          乡(民族乡/镇/街道)           村(路/社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仅设立登记填写)

法定代表人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外资有限责任公司  □外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币种: 人民币     □其他            

投资总额

外资公司填写

 

              万元(币种:                 美元:           万元

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写)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经营期限

长期                             

申领执照

申领纸质执照  其中:副本     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

经营范围

根据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涉及“多证合一”事项办理的,申请人须根据市场主体自身情况填写《“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项》相关内容。)

注: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变更(仅变更登记填写,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事项

变更事项

原登记内容

变更登记内容

 

 

 

 

 

 

 

 

 

 

 

 

 

 

 

 

 

 

 

 

 

 

 

 

注:变更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

□备案(仅备案填写)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营期限

□章程(含修正案)

□认缴出资数额

□联络员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注: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

委托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签署(必填项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完整。

(二)使用的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不含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及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名称与他人使用的名称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使用的名称被登记机关认定为不适宜名称,将主动配合登记机关进行纠正。

(三)已依法取得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一致。

(四)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需要办理许可的,在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仅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可另附签字页):

董事会成员签字(仅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可另附签字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十、办理流程图

 

“迁移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十一、企业现场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涪城区高平路2号

0816-6382470

游仙区政务服务中心

游仙区五里梁东山大道南段6号

0816-2605635

安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安州区花荄镇文化广场

0816-4368812

江油市政务服务中心

江油市太平镇大鹏路76号

0816-3263376

三台县政务服务中心

三台县北坝镇梓州干道政务服务中心5

0816-5282326

梓潼县政务服务中心

梓潼县文昌镇文昌路中段2号

0816-8212722

盐亭县政务服务中心

盐亭县石龙大道18号嫘祖大楼2

0816-7322920

平武县政务服务中心

平武县龙安镇行政新区冀安西路48号

0816-3561692

北川县政务服务中心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羊角路3号

0816-4826556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高新区石桥铺东路创意联邦2号楼

0816-2540925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经开区文武中路218-1号

0816-2589937

科技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九洲大道118号科技城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1

0816-6334550

仙海区政务服务中心

仙海区仙海路37号政务服务中心1

0816-2792362

科学城政务服务中心

科学城公安分局大院3号楼204室

0816-2488518

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绵阳市新益大厦11楼

0816-2316824

绵阳市迁移一件事办事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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