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溪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

2023-08-14 17:05文章来源: 盐亭县鹅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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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镇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对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编制和执行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四)管理本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六)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七)法律规定的其它职责。

    办公室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鹅溪镇政府路28号

邮编:621600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16-7730102

 

领导简介

任科伟    党委书记

李  箭    党委副书记、镇长

胡  强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谭  辉    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

胥  瀛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赵  普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县监委派出鹅溪镇监察室主任

张  英    党委委员、组织统战委员

李  坤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张  轶    党委委员、副镇长

廖  鑫    副镇长

蒲宜辉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机构设置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委自身建设和机关、村(社区)党组织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秘事务、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目标绩效、信息、深化改革、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指导村(社区)事务公开工作;负责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负责镇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群团等工作联系、协调、统筹各级巡察相关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征兵和预备役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镇人大主席团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法定的行政执法事项以及承接的赋权行政执法事项,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集中行使县级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以县级主管部门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开展本镇的行政执法以及辖区(片区)内其他有关派驻(出)机构和上级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辖区公共事务综合管理负责文旅、科教、卫健、民政、广电等社会事业建设工作负责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救济救助、民生工程、低保、养老、殡葬、儿童关爱、农民工、老龄、残疾人、区划地名、慈善、新闻出版等社会事务的管理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共建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自治组织和推动社会组织发展负责以镇人民政府名义集中行使法定的以及赋权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以县级主管部门名义集中行使县级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安全生产办公室、矛盾化解协调中心牌子负责基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负责依法治理、政法、综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防邪、民族宗教、消防、安全、信访维稳、流动人口管理、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禁毒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以及应急抢险、应急队伍建设管理负责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拟订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负责经济合作及服务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负责投资立项电报、项目促建、对外开放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宜居乡村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业、商业、旅游水利等工作。

(六)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实施和房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有关技术协调工作负责事权范围内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以及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事权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的征收和安置,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负责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协调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场镇管理、场镇秩序、拆违治违、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人防、自然资源、地质灾害防治、交通运输等工作。

(七)财政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财务审计、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有关资金发放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镇行政事业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负责对村(社区)级组织财政扶持资金、村(社区)级三资的日监管及村级财务审计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经、农技、农机、水利、农畜产品安全检测服务等工作。主要有以下职责:

1.负责农业、水产业种养殖、生产过程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

2.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

3.负责农产品、水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检验,负责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服务;参与农业生产配套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4.负责涉农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指导农村合作社参与农业机械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承担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安全调度和运行,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治理。

5.负责水资源及投入品的使用、监测、管理;负责水情旱情的监测预警及相关技术服务。

6.参与拟订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流失治理,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供水等服务工作。

7.负责农村经营管理中除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以外的其它农经公益性服务工作。

8.完成镇(乡)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有以下职责:

1.宣传贯彻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参与拟订年度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实施旅游发展项目计划,承担旅游发展等服务工作。

3.负责广播电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电视“村村通”、广播“村村响”;负责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对村、社区图书室进行管理和技术指导。

4.承担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服务工作,负责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服务、健康服务、法律服务、志愿服务等工作。

5.负责党群服务工作。

6.承担镇(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民工服务中心。主要有以下职责:

1.宣传贯彻农民工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工作,负责外出务工人员、乡贤联络服务等工作。

3.负责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服务工作。

4.负责退役军人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信访接待、情况反映等工作。负责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工作。

5.承担镇(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便民服务中心。承担为群众提供即办、帮办、 代办、协办、联办等服务工作。主要有以下职责:

1.宣传贯彻政务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工作,拟订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优化办事流程,实施审批服务、便民服务标准化工作,承担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的管理工作。

4.负责入驻单位和事项集中受理、办理的现场监督服务负责便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5.承担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相关工作。

6.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后台维护和技术保障工作。

7.负责对村、社区便民服务点进行技术指导。

8.承担镇(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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