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713094/202101-00002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机构: 盐亭县九龙镇 发文日期: 2024-07-24
文号: 关键词: 九龙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九龙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

2024-07-24 17:20文章来源: 盐亭县九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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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盐亭县机构改革方案》(盐委〔2024〕38号)和《盐亭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盐编委发〔2024〕2号),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九龙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方针政策,镇党委、镇人民代表大会、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范性文件行使相关职权。

第三条 聚焦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九龙镇综合设置 7 个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盐亭县九龙镇政府街49号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6-7953987

通信地址:盐亭县九龙镇政府街49号

邮政编码:621602

二、领导简介

王  鹏   党委书记

李前宽   党委副书记、镇长

杜春霞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  瀚   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

勾承飞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任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樊晓玻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县监委派出九龙镇监察室主任

张  玮   党委委员、组织统战委员

李  莉   党委委员、副镇长

董明强   副镇长

陈红宇   副镇长

彭  荣   副镇长

王梦雪   副镇长

羊绍东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三、九龙镇综合设置 7 个内设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委自身建设和机关、村(社区)党组织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负责镇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群团等工作;联系、协调、统筹各级巡察相关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征兵和预备役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秘事务、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目标绩效、信息、深化改革、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指导村(社区)事务公开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镇人大主席团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拟订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负责经济合作及服务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负责投资立项申报、项目促建、对外开放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宜居乡村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业、商业、旅游、水利等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辖区公共事务综合管理;负责文广旅、科教、卫健、民政等社会事业建设工作;负责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救济救助、民生工程、儿童关爱、农民工、残疾人、新闻出版、退役军人事务等社会事务的管理;负责指导自治组织和推动社会组织发展;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城乡基层治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社会工作;负责以镇人民政府名义集中行使法定的以及赋权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以县级主管部门名义集中行使县级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灾减灾救灾、地质灾害防治、交通运输等工作,以及应急抢险、应急队伍建设管理;负责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基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负责统战、依法治理、政法、综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防邪、民族宗教、信访维稳、流动人口管理、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禁毒工作;负责本级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集中行使法定的行政执法事项以及承接的赋权行政执法事项,以镇人民政府名义依法开展执法工作;集中行使县级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以县级主管部门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开展本镇的行政执法以及辖区内其他有关派驻(出)机构和上级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

(六)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实施和房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有关技术协调工作;负责事权范围内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以及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事权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的征收和安置,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负责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协调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场镇管理、场镇秩序、拆违治违、园林绿化、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人防、自然资源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生态环境巡查;牵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河湖管理工作。

(七)财政工作办公室。负责财务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财务审计、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有关资金发放;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镇行政事业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负责对村(社区)级组织财政扶持资金、村(社区)级三资的日常监管及村级财务审计工作。

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并对应履行相应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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