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2823722/202306-00002 | 主题分类: | 机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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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盐亭县富驿镇 | 发文日期: | 2024-07-24 |
文号: | 关键词: | 盐亭县富驿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 |
盐亭县富驿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领导简介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盐亭县富驿镇富驿路下段24号
邮编:621601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16-5397575
二、领导简介
肖 建,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工委书记、富驿镇党委书记
胥林林,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 平,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李龙川,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工会主席
杜 波,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陈 龙,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董晶晶,党委委员、组织统战委员、副镇长
任地灵,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黄杰凤,党委委员、副镇长
冯泽兴,副镇长
董小兵,副镇长
张 志,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三、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1.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委自身建设和机关、村(社区)党组织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意识形态阵地及队伍建设;负责镇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群团等工作;联系、协调、统筹各级巡察相关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征兵和预备役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秘事务、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目标绩效、信息、深化改革、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指导村(社区)事务公开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镇人大主席团的日常事务工作。
2.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拟订本镇经济发展 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负责经济合作及服务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负责投资立项申报、项目促建、对外开放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宜居乡村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业、商业、旅游、水利等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辖区公共事务综合管理;负责文广旅、科教、卫健、民政等社会事业建设工作;负责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救济救助、民生工程、儿童关爱、农民工、残疾人、新闻出版、退役军人事务等社会事务的管理;负责指导自治组织和推动社会组织发展;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城乡基层治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社会工作;负责以镇人民政府名义集中行使法定的以及赋权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以县级主管部门名义集中行使县级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
4.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灾减灾救灾、地质灾害防治、交通运输等工作,以及应急抢险、应急队伍建设管理;负责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5.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基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负责统战、依法治理、政法、综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防邪、民族宗教、信访维稳、流动人口管理、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禁毒工作;负责本级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集中行使法定的行政执法事项以及承接的赋权行政执法事项,以镇人民政府名义依法开展执法工作;集中行使县级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以县级主管部门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开展本镇的行政执法以及辖区内其他有关派驻(出)机构和上级部门的执法协调工作。
6.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实施和房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有关技术协调工作;负责事权范围内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以及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事权范围内的土地、房屋的征收和安置,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负责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协调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场镇管理、场镇秩序、拆违治违、园林绿化、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负责人防、自然资源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生态环境巡查;牵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河湖管理工作。
7.财政工作办公室。负责财务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管理、财政收支管理、财务审计、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券债务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级会计统一核算事务、有关资金发放;负责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镇行政事业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负责对村(社区)级组织财政扶持资金、村(社区)级三资的日常监管及村级财务审计工作。
(二)事业机构
1.便民服务中心。宣传贯彻政务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工作;优化办事流程,实施审批服务、便民服务标准化工作,承担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入驻单位和事项集中受理、办理的现场监督服务,参与便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与考核;协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维护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对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进行技术培训;承担镇(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水产业种养殖、生产过程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农产品、水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检验,负责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服务,参与农业生产配套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涉农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指导农村合作社,参与农业机械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承担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安全调度和运行,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治理;负责水资源及投入品的使用、监测、管理,负责水情旱情的监测预警及相关技术服务;拟订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流失治理,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供水等服务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中除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以外的其它农经公益性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农民工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宣传贯彻农民工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工作, 负责外出务工人员、 乡贤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信访接待、情况反映等工作。负责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宣传贯彻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年度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实施旅游发展项目计划,承担旅游发展等服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电视“村村通”、广播“村村响”,负责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对村、社区图书室进行管理和技术指导;承担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服务工作,负责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服务、健康服务、法律服务、志愿服务等工作;负责党群服务工作;承担镇( 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