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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甸镇“四个一”,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发布时间:2020-11-25 10:24 信息来源:盐亭县黄甸镇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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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机构抓统筹。成立党委书记为组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执法人员、各村(社区)临时工作委员会主任为成员的黄甸镇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建立镇党委领导、镇政府主导、分管领导协调负责、村居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研究和处理综合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一张清单明权责。建立执法监管事项清单,全面承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委托下放的30项行政处罚和检查事项,明确每项权限名称、依据、流程图和监督方式,以及与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既做到“于法有据”,又做到“有责有权”。截至目前,黄甸镇共执法20余次,行政处罚7起。

一支队伍管执法。落实执法监管属地责任,成立黄甸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将原分散在镇综合办事机构、事业站所的执法力量整合,执法人员由3人增加到22人,所有执法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一指挥调度。同时,建立黄甸镇综合行政执法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党员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执法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

一套机制保运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坚持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提升执法效能。制定完善《黄甸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黄甸镇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