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晓玲同志:你好! 现就你来信咨询和了解符合条件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第一个孩子和第二个孩子之间的间隔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现行生育政策规定:国家鼓励晚婚晚育、鼓励夫妇拉长两胎之间的间隔、鼓励少生育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经过批准的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的具体规定:符合条例第十四条八种条件之一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四年的间隔生育时间。意思就是你提到的第一个孩子才三岁多,那么就得看夫妇中女方的年龄是否达到了30周岁,如果女方的年龄达到30周岁,现在就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如果女方的年龄还没有达到30周岁,就只有等第一个孩子满4周岁再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 以上回复,如果还有异议的话,请亲自到盐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策法规股咨询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16-7229382、 13881132061) 恭祝:家庭幸福!身体健康! 县人口计生局 胥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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