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  页 >> 关于信箱 >> 书记信箱 >> 县长信箱 >> 部门信箱 >> 乡镇信箱 >> 信箱中心
信件编号 20140402002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14-4-2 15:18:14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15957576****
收 信 人 陈朝先
信件主题 关于二胎生育服务证的办理
信件内容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收看我的信件,之间我有写过一封信是关于二胎生育服务证的问题,但是遗漏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所以我还得再打扰一下。
   就是二胎和第一个小孩之间的年龄是否是有限制的呢?我第一个小孩现在刚满三周岁,就是现在我在满足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情况下今年还能生第二胎吗?
回复内容
谢谢你的来信。转执宇同志回复。陈朝先
陈朝先   2014-4-7 18:48:12
何晓玲同志:你好!
    现就你来信咨询和了解符合条件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第一个孩子和第二个孩子之间的间隔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现行生育政策规定:国家鼓励晚婚晚育、鼓励夫妇拉长两胎之间的间隔、鼓励少生育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经过批准的可以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的具体规定:符合条例第十四条八种条件之一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四年的间隔生育时间。意思就是你提到的第一个孩子才三岁多,那么就得看夫妇中女方的年龄是否达到了30周岁,如果女方的年龄达到30周岁,现在就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如果女方的年龄还没有达到30周岁,就只有等第一个孩子满4周岁再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
  以上回复,如果还有异议的话,请亲自到盐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策法规股咨询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16-7229382、  13881132061)
  恭祝:家庭幸福!身体健康!  
                   县人口计生局   胥执宇             
计生局 胥执宇   2014-4-8 15:15:31

主办单位: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盐亭县委宣传部 电话:0816-7324607

网站标识码:5107230049 蜀ICP备19013737号-1 川公网安备510723021100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