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组织关系转接相关政策咨询的回复
陶中正同学: 你好!来信获悉。现将你咨询的相关事宜回复如下: 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精神,“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建议你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你本人或父母住地的永泰乡党委。 按照相关规定,党组织关系必须是层级接转。如果你将党组织关系转回你父母住地党组织,需先将组织关系转至我部,再由我部开具介绍信到你老家所在永泰乡党委,然后再转至五柳村党支部。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转出单位是“成都工业学院”,抬头应填写“中共盐亭县委组织部”。届时你可凭学校开出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我部办公室(盐亭县新政府大楼3楼15号)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感谢你的来信,愿你尽快找到心仪的工作。同时也欢迎你回到家乡谋求发展,为盐亭生态经济强县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共盐亭县委组织部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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