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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41029007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14-10-29 22:53:05
联系地址 深圳市龙华新区 联系电话 13631624****
收 信 人 袁明
信件主题 高灯镇养老保险相关问题
信件内容
袁县长;

      您好!

    我有几个问题想向你咨询;
 今天有了解到高灯镇在办理养老保险,一次交38000元,到了55岁可以领退休工资,据老家人说是盐蓬路占用土地,国土资源局联合社保办理的一次补助性质的保险。但是老妈说事先并没有得到通知,很多老乡都没有买到,只有一些场镇附近的人或者亲属有购买。
      

    一,我想了解这个保险的性质和具体政策。
    二,这个保险是否是有名额限制,现在是否还可以办理。

   子女外出打工,家中父母对政策信息又不了解,望您在百忙之中抽空回复。
                                
  感谢!!

回复内容
赵毅同志:
    你好!来信收悉。现转高灯镇研处并回复。
袁明   2014-10-30 19:25:41
赵毅同志:你好!
    你于2014年10月29日咨询高灯镇办理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一事,现回复如下:
    1.此次因盐蓬路建设占地对失地农民进行社保安置工作属实。具体政策是对建设占地后达到失地农民标准的群众,组织其自愿自行缴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交费无国家补助,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后,男同志年满60周岁便可领取养老保险金,女同志年满50周岁便可领取养老金,交费标准执行2009年的政策。县国土局、社保局安排在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摸底工作。高灯镇现已按期完成并上报了相关资料,具体交费时间待人社局通知。
    2.你父母所在的高华村11组,盐蓬路建设占地5.34亩,县国土资源局下达9个社保安置指标。村委会经核实占地资料,将9个指标安排到被征地户群众。盐蓬路建设未占用你父母土地,所以此次无法对你父母按失地农民政策进行社保安置。
    谢谢你对家乡工作的关心!

                            高灯镇镇长:胡晓胜
                             2014年11月5日
高灯镇 镇长 胡晓胜   2014-11-5 11: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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