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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41117008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14-11-17 16:06:57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13541747****
收 信 人 陈朝先
信件主题 建筑工地违规发电噪音扰民
信件内容
尊敬的陈书记:
    您好!我是居住于原城关粮站家属区的普通盐亭人。请允许我就身边发生扰民事件向您汇报。
    在城关粮站与原林业局办公区之间有一座破旧的瓦房。今年该瓦房被拆,一开发公司拟在原址建设商品房。目前,该项目在进行基坑开挖,可是该施工单位并未按照施工组织要求,与国家电网签订施工用电合同,而是自行使用大功率柴油发电机进行发电,基本上只要在施工该柴油发电机就不会停机。该柴油发电机还配备有真空高压泵,噪音之大,未亲耳听闻实难想象,其噪音恐达上百分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居民区昼间噪音限值是55分贝,该工地柴油发电机所发出噪音远远超出该标准,极其扰民,附近居民根本无法休息,更别说附近的盐亭中学和城关中学中的学生们。为此我请求陈书记责成有关部门对此事给予处罚,还附近居民,同学们一个安静的环境。
回复内容
谢谢你的来信。转陈锐同志调查处理并回复。陈朝先
陈朝先   2014-11-24 9:44:20
你好:
    接悉你的来信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到现场进行了调处。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你所反映的项目名称为文博雅苑,承建单位为风雅商务公司。由于该项目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为防止山体滑坡,对山体进行加固维护,在国家电网未接入之前,暂时使用柴油机。反映情况属实。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要求夜间22点至次日6点不得施工,如确需夜间施工,必须到县规建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并向周围住户公示,征得同意后方可施工。
    希望我们的处理能让你满意。


                                                      县环保局
                                                      2014.12.3
环保局 陈锐   2014-12-3 1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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