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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70914003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17-9-14 12:23:34
联系地址 盐亭红光光路172号 联系电话 18784002****
收 信 人 袁明
信件主题 关于五保人员养老问题
信件内容
尊敬的书记您好:
     不好意思打扰你了。我就是想了解一下,关于五保孤寡老人的养老问题,我一个二爸未婚,无子女父母,之前身体出现了中风,现在自理能力不是很强了,然后送到所在地养老院,那边拒绝接收,也未给出明确的答复。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是否国家对这样的人群有相应的政策?养老院是否有权直接拒绝?
回复内容
谢谢您的来信,转民政局回复。
袁明   2017-9-15 9:26:24
网友: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来信中你未明确你二爸是否是五保户。若是五保户,敬老院不能拒收,而是应当优先考虑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入住,但是因为敬老院护理人员有限,所以敬老院拒收是考虑怕照顾不周,请你及时与敬老院协商处理。若不是五保户,可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之规定,按程序申请。
祝你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民政局 顾晓军   2017-9-30 16: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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