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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91220003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19-12-20 20:45:40
联系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万源办公区18楼 联系电话 18113695****
收 信 人 向赟
信件主题 贫困户大病异地就医政策咨询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父亲是盐亭县冯河乡李家村7组村民,共产党员,现年56岁,于2018年9月被确诊为胃癌晚期转移肝脏,2019年因病致贫被当地村组纳入贫困户,仅缴纳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理了特殊门诊,未购买商业险。因无人照顾2018年10月起到广元市人民医院医治。先后进行了3个疗程10余次化疗。因跨市就医,广元市人民医院医保办仅按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比例给以报销,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费用已达4万余元。请问医保局和民政局领导就我父亲现在的情况能申请那些救助?具体救助政策是什么?找谁办理?还有没有其他报销和帮扶政策。谢谢各位领导,辛苦了。
回复内容
李甫:
   您好!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医疗保障局顾顾晓军同志研处并回复。
向赟   2019-12-23 11:47:36
网友:
    你好!首先感谢你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你提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你父亲的问题,我局已查询医保系统,显示你父亲已做特殊重症疾病备案。申报备案后一年内,因同一种门诊特殊重症疾病多次住院,只记一次最高起付标准和门诊放化疗费用按照住院费用政策报销。系统显示您父亲参保属性为“低保农村居民”,2020年缴费政府资助50元/人,自己缴纳200元。现针对您父亲情况对可以享受政策告知如下:1.鉴于您父亲长期居住广元市,建议持当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到盐亭县医疗保障局申请长期异地安置备案,可在异地享受本地同等级医院报销的政策,可大幅提高报销比例。2.您父亲为低保农村居民,可在政策住院报账后将资料递交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申请医疗救助。
    祝你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医疗保障局 顾晓军   2019-12-31 14:01:55

主办单位: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盐亭县委宣传部 电话:0816-732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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