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你好! 感谢你的来信。2013年6月7日县规委会对石龙安置点建设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形成了盐规委纪〔2013〕4号纪要。按照纪要精神,“决定该安置点选址确定在石龙石灯笼处,按照城市小区规划建设小高层”。目前,该安置点正在进行规划设计、造价财评等招投标前期的准备工作,很快将施工建设。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以前签订了“统建还房”安置协议现在安置点又还没有建成的拆迁安置户可以选择“货币安置”政策,且在改签协议时政府还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如果你愿意选择“货币安置”请及时到石龙社区申报并了解优惠政策详情。
云溪镇 马国扬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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