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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231218001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23-12-18 9:08:02
联系地址 盐亭 联系电话 0000****
收 信 人 何长鹰
信件主题 享受农村低保人员去世后有些什么补助费用
信件内容
何书记,你好!打扰了
      今特此来信咨询一下,对于农村低保人员去世后、按照相关规定火化了,后世处理完了。请问有些什么补助费用,需不需要再次申请,如果需要再次申请需要提供些什么......?谢谢
回复内容
来信已收悉,已转民政局调查处理。
何长鹰   2023-12-18 10:44:16
尊敬的丁先生:
目前我县绿色惠民殡葬政策为:
具有盐亭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四川省区域内殡葬服务机构火化遗体的,享受以下惠民殡葬减免政策:
(一)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 (限盐亭县行政区域内,超出自行补差 );
(二)遗体停放集体冷藏(冻)柜费(普通群众最长不超过24 小时;城乡困难群众〈农村特困、低保、城市三无人员〉最长不超过72小时);
(三)环保平板炉遗体火化费 (不含火化证工本费 );
(四)1年内 (含1年)骨灰寄存费;
(五)500 元以内骨灰盒一个。
以上五项按照在殡仪馆实际发生的项目给予减免。
针对城乡困难群众属于惠民殡葬政策范围内的减免费用,在县殡仪馆办理火化结算时直接减免。固该低保户已经享受惠民殡葬补贴政策。
目前,国家对低保户死亡后,无其他补助费用政策。
                               盐亭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18日
民政局 任培雄   2023-12-18 14:35:26

主办单位: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盐亭县委宣传部 电话:0816-732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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