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先生: 您好!您的信件20151123005号已收悉。关于您在信件中咨询的问题,县卫计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的解释 农村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是在现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提供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根据《绵阳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绵府办函[2015]30号),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凡是参加了新农合的农村居民,都自动纳入大病保险范围,今年出生的新生儿也可以随父母自动获得大病保险待遇,就可以享受大病保险保障。 二、关于报销流程及细则的问题 手工赔付阶段,保险期内单次或累计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金额符合以上标准的参合(保)人员将以下必备资料提交至中国人保绵阳分公司派驻盐亭县新农合中心工作人员处。实行即时结报后在就诊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 赔付所需资料: 1.疾病住院:参合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仅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出院证、医疗发票复印件、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凭证、领款人银行卡(折)复印件、单次医疗费用大于50000元时需要费用清单。 2.意外住院:同上3加上门诊或住院病历、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审批表。 3.特殊门诊合规医疗费(21种大病门诊):参合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仅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医院诊断证明、新农合基本医疗重症证明、单次医疗费用大于50000元时需要费用清单、医疗发票复印件、基本医疗报销凭证、领款人银行卡(折)复印件。 4.疾病身故:参合(保)人身份证明、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受益权转让书(仅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出院证、医疗发票复印件、基本医疗报销凭证、领款人银行卡(折)复印件、单次医疗费用大于50000元的需要费用清单。 5.意外身故:同上1加上门诊或住院病历。 盐亭县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进行具体实施。如还需咨询相关事宜,请到盐亭县行政服务中心323办公室咨询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3990176479)。 感谢您对县卫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盐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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