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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51129003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15-11-29 8:43:32
联系地址 盐亭刘家桥谦租房 联系电话 18134908****
收 信 人 陈朝先
信件主题 买养老保险
信件内容
书记你好,我是今年五十多岁了,我们是独生子女家庭,又是为了孩子上学从农村把户转到县城的,农村就没土地了,现在像我这样买养老保险得多少钱?
回复内容
谢谢你的来信。转王雄同志回复。
陈朝先   2015-11-30 11:39:32
敬秀琼:
你好!你给县委书记的来信已批转我局办理。你提出的有关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函【2009】302号),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川劳社发【2006】18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贯彻城乡养老保险制定衔接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8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向你作如下回复:
一、按照省市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政策,不管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只要在劳动力年龄范围内(女16-50岁、男16-60岁)都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但都不能往前补费。但你已经50多岁了,超过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参保。
二、根据省市有关失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只有失地农民才可以往前补费,最多补费不超过15年。失地农民是指:自1986年《土地发》颁布实施以来,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被征地农民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征地后按城镇户口安置的在册农业人口。根据你所述的情况,你不符合失地农民的条件。
三、你现在符合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条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共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1个档次按年缴费,缴费年限满15年,年龄达到60周岁,或年龄达到60周岁一次性补够15费用,可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办理参保事宜你可以到所在社区咨询。
四、你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缴费后,还可以转移到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逐年缴费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
以上回复如有不尽之处请电话联系(08167120400),祝你工作、生活愉快!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3日
人社局 王雄   2015-12-3 15:24:50

主办单位: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盐亭县委宣传部 电话:0816-732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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