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你于2017年6月25日在书记信箱留言:“我在外打工买了社保,在老家买的新农保可退吗?”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第五条: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除出国(境)定居、死亡等情形外,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根据《四川省城乡医疗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川人社办发[2015]10号)第八条:“参保人有在省外建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制度衔接时,社保机构应首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办[2009]66号)等有关规定,确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地(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归集地)负责归集参保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告知参保人办理相关手续。” 综上,你在外打工买了社保,在老家买的新农保按政策是不能退的,只能在确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后,归集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账户上。如仍有疑问请联系:0816-7224326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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