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帆儿先生:您好! 你向“书记信箱”反映“盐亭县金安小学要求学生自愿申请课后服务一月160,但学校周五未开补习课,仍然按一期640收费,请问合理吗”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开展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发展改革委、绵阳市财政局、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通知》(绵教体函[2019]219号)、《绵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绵市发改〔2019〕441号)、《盐亭县教育和体育局、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盐亭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盐亭县公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盐教体发〔2020〕69号)、《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盐亭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盐发改[2020]148号)等文件,从本期起,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采取“自愿”的原则,收费标准为不高于160元/生.月,不参加的不交费。根据文件关于“课后服务的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在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具体时间由各地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精神:每周应该保障5天、每天两节课的课后服务。每周星期五,为保障学生回家不会太晚,学校可以通过调整下午作息时间以保障星期五下午的两节课后服务课。 谢谢您的来电!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816-7121063,联系人:杨老师。 盐亭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