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均: 您好!衷心感谢您对我乡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县是绵阳市人民政府规划的火化区,凡户口在我县境内,除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外一律要求火化。为对殡葬改革进行规范,国务院、四川省先后出台了《殡葬管理条例》,我县也出台了《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在我县土葬属违法行为,理应受到处罚。《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该火化遗体不火化的,除强行起尸火化外,还应接受相应的经济处罚。 近年来,老百姓对殡葬改革的重要性虽有较为明确的认识,但“入土为安”、“厚葬尽孝”、“逝者如生”等传统的丧葬观念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影响了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违规土葬现象尚未完全消除。今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的力度,继续减免城乡低保、五保、三无人员的基本殡葬费用;大力宣传火葬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消除传染病源等方面的好处,转变群众的土葬观念;大力提倡多样化的骨灰处理方式,以树葬、花葬等不占地或少占地的方式处理骨灰;积极倡导厚养薄葬、网上祭祀等现代文明的祭祀方式,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清丧葬陋俗的危害,看到文明丧葬的益处,将文明治丧变成全县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殡葬改革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殡葬执法力度,从难从严、即查即改。 在此,我们呼吁全乡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转变观念,自觉遵守和宣传国家的殡葬改革政策,用实际行动推进殡改工作,营造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殡葬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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