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先生: 来信收悉!你提出的有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异地转移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向你作如下回复: 一、你的户籍如果一直在盐亭,以后你不在成都参保了,如果你在成都缴费年限不满十年,需要把成都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回盐亭。 二、你在成都参保缴费期间就停缴盐亭的新农保。等你以后把成都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回盐亭后,你可以选择退新农保或把新农保转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政策进行补缴。 以上回复如有不尽之处请电话联系(08167120400),祝你工作、生活愉快!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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