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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010001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18-10-10 17:19:55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0000****
收 信 人 向赟
信件主题 购房补贴的发放情况
信件内容
县长,您好!
      我于2018年4月在盐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也有将相关的资料提供给了开发商,按购房补贴通知文件上的发放时间为6月30和9月30,现都已超过这个时间节点了为何还没有按时发放补贴?要何时才能发放?
回复内容
李生:
    您好,来信收悉!现转规建局肖兵同志研处并回复。
向赟   2018-10-12 9:51:47
李生你好:
一、根据2017年盐亭县购房政府奖补方案,2017年12月10日到2018年6月10日在我县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房开企业销售的商品房(县城规划区新购买商品住房的认定:1、房源所在项目已经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房源所在项目企业参与了政策性补贴活动;3、所购房源已经网签备案成功),可享受购房奖补。
二、享受购房奖补的前置条件:1、提供购房收款依据(收款收据或银行转帐凭证),通过开发企业网签出具《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由房管所备案。2、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足额申报缴纳税款,向购房户开具增值税发票;购房户缴纳契税并取得契税税票;房开企业填报申报表。房开企业欠税金额较大的,必须按国、地税务机关的要求清缴部分欠税,否则不予购房补贴。3、在下列情形的不得享受购房奖补:①购房人申领取购房奖补款后,在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前撤销合同,该房屋再次销售的。②2017年12月10日前已购买商品住房网签或备案,在本次活动期间撤销合同并另购商品房的,不享受本次补贴。
三、截止2018年10月17日,我县财政按规定已审核通过并发放购房补贴的有66户,其余的正在审核待发放之中。


盐亭县规建局
2018年10月17日
规建局 肖兵   2018-10-17 15:57:43

主办单位: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盐亭县委宣传部 电话:0816-732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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