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生你好: 一、根据2017年盐亭县购房政府奖补方案,2017年12月10日到2018年6月10日在我县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房开企业销售的商品房(县城规划区新购买商品住房的认定:1、房源所在项目已经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房源所在项目企业参与了政策性补贴活动;3、所购房源已经网签备案成功),可享受购房奖补。 二、享受购房奖补的前置条件:1、提供购房收款依据(收款收据或银行转帐凭证),通过开发企业网签出具《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由房管所备案。2、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足额申报缴纳税款,向购房户开具增值税发票;购房户缴纳契税并取得契税税票;房开企业填报申报表。房开企业欠税金额较大的,必须按国、地税务机关的要求清缴部分欠税,否则不予购房补贴。3、在下列情形的不得享受购房奖补:①购房人申领取购房奖补款后,在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前撤销合同,该房屋再次销售的。②2017年12月10日前已购买商品住房网签或备案,在本次活动期间撤销合同并另购商品房的,不享受本次补贴。 三、截止2018年10月17日,我县财政按规定已审核通过并发放购房补贴的有66户,其余的正在审核待发放之中。
盐亭县规建局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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