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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0181127003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18-11-27 20:59:56
联系地址 盐亭县云溪镇龙江复兴村 联系电话 17380121****
收 信 人 向赟
信件主题 异地生育住院医保报销问题
信件内容
县长您好,我是盐亭户籍,在盐亭购买了新农合,于2018年11月23日在南充阆中市住院生育,咨询阆中医保结算处,被告知阆中生育政策与盐亭有异,需回盐亭处理,有几个问题咨询,麻烦县长解答,谢谢。1.回盐亭报销需准备什么资料,在什么地方报销,2.是否需要回盐亭提前申请及备案异地生育住院,3.盐亭新农合生育保险比例是多少,4.具体问题情况能否告知一下盐亭当地医保工作电话,5,回盐亭报销有哪些流程,好久期限内回去办理。
回复内容
田继圣:
   您好,来信收悉!现转社保事业局何鑫同志研处并回复。
向赟   2018-11-28 9:45:41
市民田继圣在县长信籍咨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问题的信访件已收悉。我局医保局工作人员立即电话联系信访人,并向信访人作了解释,现根据政策作如下书面回复:
  一是如回盐亭报帐需提供资料:出院证明书、结算发票、费用汇总清单、患者身份证、银行卡,在人社局一楼居民医保股办理。二是如在异地住院要坚持“持卡就医,选定点,先备案”原则,因此异地住院必备案。三是居民医保生育顺产限额报销800元、剖宫产1200元。四是异地住院在当年内应报销,跨年度住院不超过次年三月。如果有更多事项咨询,可电话居民医保股(0816-7223021)联系。
                   盐亭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8年12月3日
社保事业局 何鑫   2018-12-4 10:39:12

主办单位: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盐亭县委宣传部 电话:0816-732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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