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
(一)享受主体
本市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不含参保事业单位。
(二)申请条件
1.截止2021年末,企业(单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无截止2021年末的历史欠费。
2.参保企业(单位)上年度末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其中30人(含)以下的企业不高于平均参保职工总数的20%。
3.企业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确定为破产清算企业以及即将注销的 “僵尸企业”。
4.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5.对申请的非企业单位,类型不属于事业单位。
6.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单位可申请返还。
(三)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确定;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确定;
其他参保单位中,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按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确定;
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实施。
(四)申请方式
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单位)可通过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注册(系统网址为:http://103.203.218.134)或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申报,核实上年度企业(单位)有关基础信息(需修改基础信息的及时到同级社保机构提供相应材料进行修改),基础信息核对无误后企业(单位)可网上申报本年度稳岗补贴。
(五)受理和审核
网上申报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本级经信、发改、环保、法院等部门审核是否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及失信状况→汇总公示→拨付资金到企业(单位)对公账户。
服务机构: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6-7223029 QQ:169227088(稳岗补贴群)
二、技能提升补贴
(一)补贴对象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36 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职业资格(不含专业技术类)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的,从 2021 年 8 月 19 日起,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人可申领并享受 1 次补贴。
(二)补贴标准
企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1000 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1500 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 2000 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社保卡或银行卡;
3、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4、证书联网查询材料。
(四)申请方式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办理:
线上可在“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等网络渠道进行申请办理。
线下可以到就业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窗口现场办理。
服务机构: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6-7223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