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一)户籍在盐亭县范围内,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且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不足三年或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实现灵活就业以及按规定缴纳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的。
(二)户籍在盐亭县范围内,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按规定缴纳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且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不足2年的。
(三)户籍在盐亭县范围内,迁到城镇(指乡镇及以上场镇,下同)居住或转移到城镇居住半年以上并办理失业登记、实现灵活就业且缴纳了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的已脱贫家庭劳动者。
二、补贴标准
202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250元/月(3000元/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补贴标准:100元/月(1200元/年)。
三、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期限,距初次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最长不超过5年,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二)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搬到城镇居住半年以上且办理失业登记的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劳动者还需提供房产证(产权人是本人或其配偶、子女、父母)、房屋租赁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租赁人是本人或其配偶、子女、父母)、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2、5、7页)。
(五)《盐亭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巡查表》。
五、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到所在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申报,过时不再接受申报。
咨询电话:盐亭县就业服务中心0816-7220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