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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3-03-06 09:26 阅读人次:



1、如何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偿还绵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根据我市现行政策规定,绵阳本地缴存职工购房偿还公积金贷款在首次正常还款后,可选择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月供,偿还贷款月供的,首次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也可选择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偿还贷款本金的提取额度不能大于贷款余额。以上两种提取方式二选一。

一、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目前,我中心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开展了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委托按月提取关系建立后,我中心于次月从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按上月还款本息提取,直接划转到委托协议中约定的本人一类储蓄银行卡账户;

二、提前偿还贷款本金业务。正常足额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月供后,住房公积金账户仍有缴存余额还可签约办理提取公积金缴存余额提前偿还贷款本金业务,贷款职工可选择自主申请或委托我中心自动提取公积金提前偿还贷款本金业务。自主申请提取偿还公积金提前偿还贷款本金业务时间为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可通过“i绵阳”APP、“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办理,也可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贷款职工委托我中心自动提取公积金提前偿还贷款本金业务执行时间为每年8月20日,如遇节假日,相应顺延。

2、商转公怎么办理?

答:根据我市政策规定:绵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了商业贷款,未就该套房屋支取过首付款,满足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在落实不动产抵押权后,可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