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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商贸流通转型升级示范县项目实施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6 00:00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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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各商贸流通企业: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示范县项目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9〕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5月组织开展2019年商贸流通转型升级示范县项目实施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内容

(一)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连锁经营,建设配送中心、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创新转型发展。

(二)支持整合商贸流通资源,建设改造乡(镇)农贸市场、商品配送中心、特色商品市场、特色商贸镇(商业街)、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市场体系建设,提升居民消费便利水平。

(三)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组织等涉农市场主体大力推展市场,助推本地名优特新商品拓展销售渠道,扩大产品销售。

(四)支持冷链仓储企业、配套物流配送体系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五)支持家政服务业转型创新发展。

二、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主体工程实施时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20日。

三、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企业(单位)为2018年12月31日前在盐亭县境内登记注册成立,企业(单位)经营合法合规,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规模优势或在商业模式、技术应用等方面具备独特优势和发展前景,申报项目承办企业(单位)无失信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支持方式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县商务局、财政局将按政策规定予以定额补助支持。由各企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按规定的资金使用方向,统筹用于所申报项目方案实施内容。

五、项目申报

(一)申报材料

《项目承诺书》《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所有申报材料需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张,凡申报企业提供的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鲜章。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按照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于2019年5月21日16:00前向县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由县商务局和县财政局联合评审后,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译卉,联系电话:7224789   13678238437      

详细内容请点击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商贸流通转型升级示范县项目实施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