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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2-05-23 20:14 信息来源:盐亭县财政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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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绵正(誉)会财[2021]140号

 

 

 

 

被评价单位:盐亭县农业农村局、盐亭县财政局

 

 

 

委托单位:盐亭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绵阳正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文明间:2021年1223日

 

摘 要 3

l 概述 3

l 评价结论和绩效 4

l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5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5

(二)存在的问题 6

(三)有关建议 6

盐亭县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8

一、 项目基本情况 8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9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3

四、绩效目标指标分析 25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34

六、有关建议 36

摘 要

l 概述

 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等具有重要作用。为切实抓好农业保险,稳步促进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保监会《关于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9]56号)、《四川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川财金[2017]12号)、《关于切实规范生猪养殖保险业务的通知》(川银保监发[2019]13号)、《关于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川财金[2019]71号)、《关于推动生猪保险工作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川财金[2020]6号)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精神,结合盐亭县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施行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

根据盐亭县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盐农险发[2020]1号)文,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等6家在盐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划分区域开展农业保险承保业务。

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共收到资金25,736,344.68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中央资金14,320,000.00元,省级资金7,280,000.00元,县级配套资金4,136,344.68元。

  截至2021年3月31日,盐亭县财政局共支付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25,544,549.19元,资金支付率98.87%。其中:中央资金15,931,696.74元,省级资金7,583,596.67元,县级资金2,029,255.78元。

l 评价结论和绩效

本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4.84分,评价等级为“优”。其中,决策类指标权重20分,得分20分,得分率100%;过程类指标权重20分,得分19.95分,得分率99.75%;产出类指标权重30分,得分29分,得分率96.67%;效益类指标权重30分,得分25.89分,得分率86.30%。  

通过项目的实施,厘清了政府部门、农业保险承办机构职责,建立健全分工合作、协作有力、运转高效的农业保险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保险机构主体责任,规范运作农险业务,建立完善的承保理赔机制,提高农户投保率、政策到位率和理赔兑现率,提升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提高农业保险综合监督管理水平,在全县建立起发展范围大、覆盖广泛、产品丰富、保障到位、服务优良的农业保险体系,为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项目决策方面,本项目按照盐亭县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盐农险发[2020]1号)文的要求,对六家承保公司进行了承保区域、承保险种、承保数量的划分,项目分工合理。

  (2)项目管理方面,本项目按照盐亭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盐亭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盐财金[2020]10号)文的要求,严格资金审核拨付程付,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l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领导宣传。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组织机构,把农业保险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对重点、难点区域开展进村入户宣传,以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2.规范承保理赔。乡镇(街道)督促村(居)民保险办机构,正确引导农民、业主、大户积极参保、足额投保、据实承保。农业保险办机构加快理赔进度,做到按时理赔、据实理赔、应赔尽赔,严禁有损不赔或有损少赔,切实保护被保险人权益。严禁垫交保费、协议理赔,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违规违纪行为,违者重处

3.完善保险服务。农业保险办机构增设服务窗口和网点,建立和完善中心镇营销服务部或农业保险服务站,把服务网点向下延伸,方便农民办理农业保险业务;面向社会公开专用报案电话,并派专人值守,受理承保和查勘理赔;在承保、理赔高峰期,集中人力加快进度,为投保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服务。

4.强化监管评价。各部门之间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农业保险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通过开展专项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农业保险业务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侵害农户权益的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1.经抽查6家保险公司的理赔资料,均存在查勘、核赔及赔款支付不及时的情况。

2.对保险认识度不高,个别险种参保率较低。大部分农民风险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不足额投保,甚至不愿参保,认为交了保费如果没有灾害发生,反而增加了不必要的支出。

3.部分乡镇和村(居)及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宣传力度不够,农户对农业保险认识不够,参保积极性不高。 

  (三)有关建议

1.完善审核管理制度,加强审核体系建设。盐亭县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完善审核管理制度,利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其他职能部门的基础数据搭建农险大数据平台,通过多维度比对核实保险公司数据申报表的准确性、真实性,避免保险公司的错报、误报、虚报造成的财政资金损失。年终保费补贴结算时,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审核。

2.建立农业保险约束机制和奖惩制度。盐亭县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的同时,建立对应的约束机制和奖惩制度,规范主管部门和保险公司管理流程,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并使保险公司有序的开展农险工作;对管理较好的乡镇、承保率高的保险公司给予农险奖励,提高积极性,对管理较差的乡镇、承保率低的保险公司予以惩罚。

3.提高农险宣传效率。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长期实施的阳光惠民工程,保险公司应本着逐年宣传的态度开展农险的宣传,包括强化与村委会的沟通,提升宣传质量,及时传递最新的农险政策,搭建农险信息平台方便农户能够及时有效的获取农业相关信息。村委会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协助农险工作的实施,作为桥梁开展与村民有效的对接。

4.保险公司应严格按规定承保。保险公司要严格按照保监会制度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承保农业保险业务,保证投保资料完整、要素齐全和勾稽关系清晰,按规定制作和发放农户保险凭证。盐亭县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制订农险跟进管理办法,丰富监管监督手段,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约束保险公司规范的实施农险工作。

 

 

 

 

盐亭县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为考察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效果,绵阳正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盐亭县财政局委托,对盐亭县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为保障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绵阳正誉会计师事务所在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等6家保险公司的支持配合下,制定了详细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最终在调查问卷、访谈、数据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本评价报告。本评价报告首先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实施情况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再分别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承办和综合效益四方面具体分析了项目的绩效状况。最后分析了项目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项目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等具有重要作用。为切实抓好农业保险,稳步促进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保监会《关于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9]56号)、《四川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川财金[2017]12号)、《关于切实规范生猪养殖保险业务的通知》(川银保监发[2019]13号)、《关于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川财金[2019]71号)、《关于推动生猪保险工作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川财金[2020]6号)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精神,结合盐亭县实际情况,在全县范围内施行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

根据盐亭县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盐农险发[2020]1号)文,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等6家在盐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划分区域开展农业保险承保业务。

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费标准及承担比例如下:

  (1)种植业保险:一般种植户,水稻(常规稻)、玉米每亩保险金额为400.00元,保险费率为4.5%,每亩保费18元,农户自缴4.5元/亩;油菜每亩保险金额为300.00元,保险费率为3.4%,每亩保费为10.20元,农户自缴2.55元/亩;小麦每亩保险金额为300.00元,保险费率为2.72%,每亩保费为8.16元,农户自缴2.04元/亩。

各级财政承担比例和农户缴费比例:中央财政40%、省级财政32%、县级财政3%、农户25%。

  (2)森林保险:公益林每亩保险金额为550.00元,保险费率为0.118%,每亩保费0.65元,农户自缴0.065元/亩。各级财政承担比例和农户缴费比例:中央财政50%、省级财政35%、县级财政5%、农户10%;商品林每亩保险金额800.00元,保险费率0.15%,每亩保费1.20元,农户自缴0.30元/亩。

各级财政承担比例和农户缴费比例:中央财政30%、省级财政35%、县级财政10%、农户25%。鉴于森林保险面宽量大金额小,分户收取农户自缴保费难度太大,为切实有效降低森林灾害损失,建议森林保险统一由各村(居)民委员会集体投保。

  (3)养殖业保险:能繁母猪每头保险金额为1000.00元,保险费率6%,每头保费为60元,农户自缴12元/头;育肥生猪保险金额700.00元(规模养殖户保险费率为4%,每头保费28元,农户自缴5.60元/头;散养户保险费率5%,每头保费35.00元,农户自缴7元/头)。

各级财政承担比例和农户缴费比例:中央财政50%、省级财政20%、县级财政10%、农户20%。

  2.项目主要内容

  据盐亭县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盐农险发[2020]1号)的规定,2020年全县水稻规模承保150300亩,农户缴纳保费676350.00元;玉米规模承保347595亩,农户缴纳保费1564178.00元;小麦规模承保220800亩,农户缴纳保费450432.00元;油菜规模承保263580亩,农户缴纳保费672129.00元;能繁母猪规模承保22500头,农户缴纳保费405000.00元;育肥猪规模承保354450头,农户缴纳保费3119160.00元;公益林规模承保350400亩,农户缴纳保费22776.00元;商品林规模承保766327亩,农户缴纳保费229898.00元。

  为方便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大不动、小调整”原则,结合盐亭县行政区划调整及承保机构的经营能力,对各保险公司的具体承保区域、承保种类及承保规模进行了划分,具体如下表:

  3.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为保证农险工作的合规开展,保险经办机构的承保、查勘、理赔各岗位必须遵循“相关监督,相互制约,承保与查勘、理赔人员相分离”的原则。

①承保环节。收取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缴保费后,由投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其授权委托法定人员签字确认方可出具保险单,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应发放到户。具体程序为:投保分户清表《盐亭县农业政策性保险承保花名册》经各农户、社长、村文书签字后报村民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填制《盐亭县农业政策性保险承保村汇总表》上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汇总表进行严格审核无误后,填制《盐亭县农业政策性保险承保张镇汇总表》,经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乡(镇)分管领导、乡(镇)长签字后报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核;保险经办机构凭上述审核资料,报送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并填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匹配划拨申请表和承保清表送县财政局审核,财政补贴部分由县财政局与保险经办机构据实清算。规模种养殖大户、各专业合作社及养殖公司所属代养户由保险公司现场据实签订保单,村社可以不再审核,由标的物所属辖区乡(镇)人民政府结合保险公司顺溯情况进行数据审核签字。

②查勘定损环节。出险后,理赔核损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对灾情进行查勘,查明受损原因,收集图片信息,核实受损数量,参保农户签字确认等,保险公司根据查勘定损结果,确定理赔分户方案。保险经办机构应建立重大灾情定损赔付机制,发生重大灾情时,由承办保险公司牵头,会同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及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组成查勘定损小组,开展现场查勘和灾情鉴定,并由查勘定损小组成员在理赔鉴定报告上签字确认。

③资金管理环节。严格按照保险条款理清责任,坚持参保、理赔公示制度,确保政策、承保、查勘、理赔公开,做到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保险单证到户;保险理赔资金通过“一卡通”或银行卡直接赔付兑现到受损参保户。严禁侵占挪用赔付资金,保险经办机构及乡(镇)农业保险服务站、各乡(镇)在承保、理赔工作中弄虚作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④保险经办机构必须及时将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项目管理情况

①乡镇人民政府统筹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政策指导,监督承保机构的承保、理赔等各项工作,严格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切实抓好辖区农业保险工作,不得将农业保险参保数量作为目标任务分解到基层,对农业保险的参保数量等基础数据严格审核确认,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县级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农业保险的统筹协调、保费补贴资金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及绩效考核评价,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清算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具体负责做好全县农业保险参保数量等基础数据的确认工作,做好重大疫情预警和死亡牲畜无害化处理的监管防控工作,减少灾害损失,加强农业保险宣传、农业林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提供养殖标的、畜禽死亡无害化处理证明等资料,安排相关专业人员配合做好灾情查勘、定损工作;纪委监委、审计部门加强农业保险监督审计检查。

保险经办机构规范操作。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规范保险业务操作,提升保险服务水平,积极做好承保、查勘、理赔等各项工作。一是做到保、监分开,实现市场化运作;保险公司负责做好承保出单、查勘、理赔、回溯等具体工作;建立年度回溯机制,并完善农业保险专家小组,负责重大灾情查勘,并出具权威性灾情查勘结论。二是建立健全基层农险网络机构。根据业务市场化需求,保险公司在本公司有农业保险承保的乡镇必须固定设立农业保险服务站,落实专(兼)职农险业务员(乡镇公职人员不得兼任)。三是建立科学合理合规的农险管理考核体系,负责对乡(镇)专(兼)职农险业务员政策及业务培训,并与乡(镇)专(兼)职农险业务员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确保合规合格上岗。积极协调气象部门开展农业保险气象综合服务,出具相关气象证明,协助做好防灾减损工作。

  (3)项目监管情况

建立完善职能部门之间监督制约和信息沟通机制,实行层层监管,从源头上杜绝虚增投保标的、重复投保、骗保骗补等违法犯罪行为。

①强化保险公司内控监管机制,全面建立健全回溯纠错机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骗保骗补。乡(镇)专(兼)职农险员对承保经营主体进行现场验标,县级保险公司农险部人员对承保的经营主体标的物进行现场核实,对承保情况进行电话回访和实地抽查。保险公司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对种植、养殖大户(业主)投保情况进行相互核实。

②构建政府部门监管机制。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审计局等部门对承办保险公司的农险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合规检查,主要对保险数据真实性、公示情况、理赔情况、回溯情况、档案管理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县农险办依据《盐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考核奖励实施方案》(盐府办发[2017]88号),重点对承保机构进行逗硬考核。

③建立阳光公示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在承保环节上,将投保清册中农户姓名、种植地点、承保面积、自缴保费等信息张贴在显眼位置(如村务公开栏、岔路口)进行公票,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在理赔环节上,将理赔清册中农户姓名、联系电话、种植地点、受灾数量、受损原因、损失程度、赔偿金额等信息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农户“一折通”支付给农户,“一折通”摘要内统一规范简称为“农险赔款”;在公示期间若接到反馈信息,及时跟踪督办,及时调查解决具体问题。

  4.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经费来源 

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来源主要为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和农户自缴资金。

  (2)资金到账情况

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共收到资金25,736,344.68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中央资金14,320,000.00元,省级资金7,280,000.00元,县级配套资金4,136,344.68元。明细如下:

①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2020年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金[2019]68号)文,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1,135.00万元;

②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2020年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金[2019]69号)文件,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624.00万元。

③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财政政策性保险保险费补贴2020年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金[2020]21号)文件,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04.00万元;

④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结算2019年度政策性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及拨付2020年度中央财政第二批、省级第三批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川财金[2020]53号)文,结算2019年度、拨付2020年度政策性保险保险费中央补贴资金297.00万元;

⑤根据川财建[2019]261号和川财建[2020]134号文,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农业保险地方政策性配套)200.00万元;

⑥根据绵阳市财政局《关于结算2019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及拨付2020年度中央财政第二批、省、市财政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通知》(绵财金[2020]66号)文,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农业保险地方政策性配套)31.00万元。

2019年农业保险财政结余资金7,622,337.70元,其中:政策性农业保险1,826,344.68元,特色农业保险5,795,993.02元。

3)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盐亭县财政局共支付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25,544,549.19元,资金支付率98.87%。其中:中央资金15,931,696.74元,省级资金7,583,596.67元,县级资金2,029,255.78元。具体支付明细如下:

序号

保险公司名称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县级资金

合计

1

人保财险

5,308,009.69

2,543,035.53

57,3931.4

8,424,976.62

2

中华财险

5,535,152.62

2,499,602.20

877,889.55

8,912,644.37

3

平安财险

2,269,567.08

1,058,620.84

326,423.98

3,654,611.90

4

国寿财险

609,630.62

303,156.90

71,863.15

984,650.67

5

太平洋财险

1,491,269.86

832,482.39

81,855.00

2,405,607.25

6

锦泰财险

718,066.87

346,698.81

97,292.70

1,162,058.38

7

合计

15,931,696.74

75,835,96.67

2,029,255.78

25,544,549.19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目标

  据盐亭县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盐农险发[2020]1号)的规定,2020年全县水稻规模承保150300亩,农户缴纳保费676,350.00元;玉米规模承保347595亩,农户缴纳保费1,564,178.00元;小麦规模承保220800亩,农户缴纳保费450,432.00元;油菜规模承保263580亩,农户缴纳保费672,129.00元;能繁母猪规模承保22500头,农户缴纳保费405,000.00元;育肥猪规模承保354450头,农户缴纳保费3,119,160.00元;公益林规模承保350400亩,农户缴纳保费22,776.00元;商品林规模承保766327亩,农户缴纳保费229,898.00元。

  为方便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大不动、小调整”原则,结合盐亭县行政区划调整及承保机构的经营能力,对各保险公司的具体承保区域、承保种类及承保规模进行了划分,具体如下表:

 

  2.阶段性目标

  盐亭县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预计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水稻、玉米保险承保;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小麦、油菜、公益林、商品林保险承保;育肥猪年内分批次承保,最长不超过6个月;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能繁母猪保险承保,能繁母猪按年度承保。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1.评价目的

本项目为民生保障项目,评价思路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承办及综合效益等方面出发,按照以上评价思路,评价目的主要包括5点:

  (1)项目目标的制订是否细化、量化,是否有明确的实施进度;

  (2)项目的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是否制定了严格的农业保险保费监督制度;

3)保险公司承保是否合规,是否进行全范围覆盖,宣传是否到位,承保人员是否专业,是否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承保任务;

4)是否建立了内控、财务及会计等管理制度,承保公司查勘、理赔是否及时,是否按时赔付;

5)受益群众是否满意。

  通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对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和提炼,发现亮点和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2.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盐亭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政策(项目)和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盐财绩〔2021〕8号

3.立项依据

1)盐亭县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盐农险发[2020]1号);

2)盐亭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盐亭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盐财金[2020]10号);

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2020年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金[2019]68号);

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省级财个体户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2020年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金[2019]69号);

5)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级财政政策性保险保险费补贴2020年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金[2020]21号);

6)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结算2019年度政策性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及拨付2020年度中央财政第二批、省级财政第三批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川财金[2020]53号);

7)根据川财建(2019)261号和川财建(2020)134号文,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农业保险地方政策性配套);

8)绵阳市财政局《关于结算2019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及拨付2020年度中央财政第二批、省、市财政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通知》(绵财金[2020]66号)。

(二)绩效评价原则和方法

1.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以客观、公正、科学和规范为评价原则,从项目的基本概况入手,综合考虑项目的背景、目的、内容、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等因素,围绕绩效目标,进行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旨在全面考察项目的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并以此为依据,设计基础表和社会调查方案,以全面支持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2.主要评价方法

财政和部门评价的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2)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3)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4)最低成本法。是指在绩效目标确定的前提下,成本最小者为优的方法。

5)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6)标杆管理法。是指以国内外同行业中较高的绩效水平为标杆进行评判的方法。

7)其他评价方法。

3.评会标准及评价等级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前期准备。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并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对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资金进行了现场走访和问卷调查。我们对承保该项目的6个保险公司所承保区域共发放问卷调查59分,收回有效问卷59份。

3.分析评价。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研究,咨询有关专家,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个性指标并进行评分。    

4.编写报告。评价小组根据以上采集到的资料和数据,在对数据进行梳理、汇总和分析的基础上,按盐财绩[2021]8号文件规定,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和打分,拟定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设定时,一些效果指标难以量化,如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这对全面反映项目绩效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2.满意度调查中共发放59份调查问卷,均针对服务对象进行调查。参与问卷调查的人员是我们随机抽取的,调查对象和样本量有一定局限性,满意度情况不具有完全代表性。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本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4.84分,评价等级为“优”。其中,决策类指标权重20分,得分20分,得分率100%;过程类指标权重20分,得分19.95分,得分率99.75%;产出类指标权重30分,得分29分,得分率96.67%;效益类指标权重30分,得分25.89分,得分率86.30%。

  2.主要绩效

通过项目的实施,厘清了政府部门、农业保险承办机构职责,建立健全分工合作、协作有力、运转高效的农业保险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保险机构主体责任,规范运作农险业务,建立完善的承保理赔机制,提高农户投保率、政策到位率和理赔兑现率,提升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提高农业保险综合监督管理水平,在全县建立起发展范、覆盖广泛、产品丰富、保障到位、服务优良的农业保险体系,为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项目决策方面,本项目按照盐亭县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盐农险发[2020]1号)文的要求,对六家承保公司进行了承保区域、承保险种、承保数量的划分,项目分工合理。

  (2)项目管理方面,本项目按照盐亭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盐亭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盐财金[2020]10号)文的要求,严格资金审核拨付程付,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项目评分表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实得分

决策 (20分)

项目立项

立项依据充分性

5

5

立项程序规范性

3

3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

4

4

绩效目标明确性

3

3

资金投入

预算编制科学性

3

3

资金分配合理性

2

2

过程 (20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到位率

4

4

预算执行率

4

3.95

资金使用合规性

6

6

组织实施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3

制度执行有效性

3

3

承办(30分)

 

经营情况

经营合规

12

12

服务能力

基层服务网络

2

2

专业机构和人员

2

2

宣传推动

2

2

人员培训

2

2

承保落实

4

3

风险分散

应对预案

2

2

风险分散准备金

4

4

效益(30分

功能实现

 

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

5

理赔兑现

5

3

投保率

5

3.91

理部率

5

5

社会效益

农户受益度

5

5

农户满意度

5

3.98

合计

100

94.84

  .绩效目标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满分20分,得分2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实得分

决策 (20分)

项目立项

立项依据充分性

5

5

立项程序规范性

3

3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

4

4

绩效目标明确性

3

3

资金投入

预算编制科学性

3

3

资金分配合理性

2

2

合计

20

20

 

  (1)立项依据充分性:满分5分,得分5分。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奋力推进四川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按照 “中央支持保大局、保成本,地方支持保特色、保产量,有条件的保价格、保收入”的原则,稳步扩大我省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程度。

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满分3分,实得3分

据盐亭县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盐农险发[2020]1号)文,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为原则,根据镇乡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具体投保模式,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与提高组织程度相结合,积极发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组织服务功能,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户投保。

各保险经办机构切实规范保费收取工作,严格遵循投保人自主自愿原则,各镇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等单位不得代替农户缴纳保费。保险机构应在确认收到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缴保费后,方可出具保险单,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应发放到户。

保险经办机构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直接将保险赔款支付给农户。

本项目申请、设立过程符合规范。

3)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4分,得分4分

  为方便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大不动、小调整”原则,2020年继续选择辖区内达到农业保险基本经营要求,从事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多年,且无重大违规行为和和重大风险隐患的人保财险、中华联合、中国平安、国寿财险、太平洋财险和锦泰财险6家在盐农业保险机构承办。

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油菜、公益林、商品林、育肥猪、能繁母猪保险,以2019年年报数据为基础进行测算。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水稻、玉米保险承保;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小麦、油菜、公益林、商品林承保;育肥猪保险年内分批次承保,最长不超过6个月,能繁母猪保险按年度承保,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本项目绩效目标设计合理。

  (4)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3分,得分3分。 

  根据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绩效目标表,该项目主要设置了四个总体目标,分别如下:

  ①引导和支持农户参与农业保险;

  ②省级财政主要保障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环节;

  ③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④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本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明确,分配合理。

项目共设置了四个绩效目标,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且分别对各项指标进行细化,设立了相应的指标值。

该项目绩效指标设立明确。

5)预算编制科学性:满分3分,得分3分。

  承保机构

乡镇

玉米

小麦

油菜

能繁母猪

育肥猪

公益林

商品林

人保财险

岐伯镇

10289

36671

23009

27708

1779

35344

33200

鹅溪镇

7722

17084

10750

12992

10219

16147

14000

富驿镇

16522

35431

22502

26815

748

27577

28528

嫘祖镇

8000

16891

10698

12618

682

30849

11781

西陵镇

7664

19180

11988

14788

467

18579

14019

玉龙镇

9999

20437

12838

15490

1119

21579

21294

黄甸镇

12387

27919

17508

21066

573

21170

31500

小计

72583

173613

109293

131477

15587

171245

154322

中华财险

文通镇

4930

19849

12144

14825

1052

19913

24862

莲花湖乡

3453

14188

9090

10686

853

17712

19049

九龙镇

13691

29153

18326

22117

783

34003

24300

小计

22074

63190

39560

47628

2688

71628

68211

平安财险

高渠镇

8025

19212

11144

13572

1054

22709

28904

大兴回族乡

8831

17755

13123

13640

490

10481

13251

小计

16856

36967

24267

27212

1544

33190

42155

国寿财险

凤灵街道

6346

10890

6395

7051

54

1088

9818

云溪镇

6674

10992

7785

9751

505

17243

20810

巨龙镇

1635

3708

3149

3800

608

17150

14673

小计

14655

25590

17329

20602

1167

35481

45301

太平洋财险

金孔镇

17171

32356

20325

24503

1035

28768

23400

小计

17171

32356

20325

24503

1035

28768

23400

锦泰财险

永泰镇

6961

15879

10026

12158

479

14138

17010

小计

6961

15879

10026

12158

479

14138

17010

总计

150300

347595

220800

263580

22500

354450

350399

  项目根据盐亭县区域的特殊性,对各保险公司进行了片区划分,并对各保险公司分配了各险种承保任务量,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      

6)资金分配合理性:满分2分,得分2分。

  盐亭县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共收到资金25,736,344.68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中央资金14,320,000.00元,省级资金7,280,000.00元,县级配套资金4,136,344.68元。项目资金分配合理。

2.项目过程情况:满分20分,得分19.95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实得分

过程 (20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到位率

4

4

预算执行率

4

3.95

资金使用合规性

6

6

组织实施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3

制度执行有效性

3

3

合计

20

19.95

1)资金到位率:满分4分,得分4分

  盐亭县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共收到资金25,736,344.68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中央资金14,320,000.00元,省级资金7,280,000.00元,县级配套资金4,136,344.68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满分4分,得分3.95分

  截至2021年3月31日,盐亭县财政局共支付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25,544,549.19元,资金支付率98.87%。其中:中央资金15,931,696.74元,省级资金7,583,596.67元,县级资金2,029,255.78元。

3)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6分,得分6分。

  本项目按照盐亭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盐亭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盐财金[2020]10号)文的要求,严格资金审核拨付程付,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1)管理制度健全性:满分3分,得分3分。

  本项目严格按照《农业保险条例》、《四川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川财金[2017]12号)和保监会《关于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9]56号)文的要求,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规范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划分了承保机构的承保区域,规定了承保时间节点等,并对项目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该项目管理制度健全。

(2)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3分,得分3分。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六家承保公司已完成2020年各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的承保工作,向盐亭县农业农村局、盐亭县自然资源局、盐亭县财政局提交政策农业保险承保统计表和资金匹配申请表,盐亭县农业农村局、盐亭县财政局经复核后,向各保险公司支付拨付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该项目制度执行符合规定规定,项目支出手续完整。

3.项目承办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实得分

承办(30分)

 

经营情况

经营合规

12

12

服务能力

基层服务网络

2

2

专业机构和人员

2

2

宣传推动

2

2

人员培训

2

2

承保落实

4

3

风险分散

应对预案

2

2

风险分散准备金

4

4

合计

30

29

 

(1)经营合规:满分12分,得分12分。

根据6家保险公司提供的经盐亭县行政审批局批准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各保险公司内部制定的各种内控制度。6家保险公司有善的基层服务网络,设置了农险部,配备了相应的专业人员。并对农业保险计提了风险分散金,制订了风险应对预案。

2)基层服务网络:满分2分,得分2分。

6家保险公司均有完善的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体制和实施规则,在乡镇设立了基层服务站点和在每村招聘了村级协办人员,具体承办投保、验标回访、查勘理赔等保险业务办理,建立了农业保保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高效快捷的优质服务。

3)专业机构和人员:满分2分,得分2分。

  6家保险均在盐亭设立了农险部专门负责农险业务,配置了专人负责农保业务,并在各乡镇招聘了村级协办人员,具体承保投保、验标回访、查勘理赔等保险业务的办理。

4)宣传推动:满分2分,得分2分。

6家保险公司均制定了农险培训方案,按照“路上有横幅、墙上有标语、报上有文字、电视有画面、电台有声音”的要求,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墙体标误、悬挂横幅、开展咨询活动、召开政策性农险推动会、召开现场赔付会等方式,深入农户搞好政策宣传,促进农户了解保险费补贴政策、保险条款及工作进展等情况。

5)人员培训:满分2分,得分2分。

6家保险公司向协办人员发放培训资料,结合农村市场的实际情况,每年不定期的向代办保险人员、公司内部经办农业保险的专职人员开展不少于3次农业保险宣传培训会。

6)承保落实:满分4分,得分3分。

  经过对6家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档案进行抽查,6家保险公司均在时间节点内签单,无虚假签单的情况,档案里保单及投保清册信息完整。 

7)应对预案:满分2分,得分2分。

  6家保险公司均制定了《农业保险重大灾害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各自职责,对可能导致的重大灾后事故,进行监测预警,并及时上报至上一级机构。

8)风险分散准备金:满分4分,得分4分。

  6家保险公司根据《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财金[2013]129号)文,均按照一定比例,计提了风险分散准备金。

序号

保险公司名称

2020年末风险分散准备金期末余额(元)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

4,015,124.00

2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

0.00

3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

114,658,158.00

4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

1,676,230.68

5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

430,000.00

6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

12,044,884.68

7

合计

132,394,440.36

  4.项目效益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实得分

效益(30分

功能实现

 

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

5

理赔兑现

5

3

投保率

5

3.91

理赔率

5

5

社会效益

农户受益度

5

5

农户满意度

5

3.98

合计

30

25.89

 

 

1)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满分5分,得分5分。

截止2020年12月31日,6家保险公司累计储备风险保障资金132,394,440.36元,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共补贴资金25,544,549.19元,财政资金使用效率518.29%。

  (2)理赔兑现:满分5分,得分3分。

通过抽查6家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理赔档案,理赔金额已全额赔付给农户。但6家保险公司均存在查勘、理赔不及时的情况。

序号

保险公司名称

抽查应赔金额

抽查已赔金额

赔付不及时金额

占比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

78,169.80

78,169.80

66,127.40

84.59%

2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

47,497.12

47,497.12

7,564.32

15.93%

3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

65,609.32

65,609.32

34,100.00

51.97%

4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

28,092.50

28,092.50

4,886.00

17.39%

5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

96,683.20

96,683.20

7,578.00

7.84%

6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亭支公司

53,552.60

53,552.60

32,835.60

61.31%

合计

369,604.54

369,604.54

153,091.32

41.42%

  (3)投保率:满分5分,得分3.91分。

6家保险公司种植业累计承保788030.10亩,投保率80.22%,养殖业累计承保496354头,投保率131.68%,林业累计承保251905.74亩,投保率22.56%。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综合投保率78.15%。

 

序号

公司名称

种植业

养殖业

林业

 

 

计划

实际

投保率

计划

实际

投保率

计划

实际

投保率

1

人保财险

486966

301082.75

61.83%

186832

147085

78.73%

528996

20786.6

3.93%

2

中华财险

172452

205493

119.16%

74316

201881

271.65%

218078

74730

34.27%

3

平安财险

105302

85260.74

80.97%

34734

75005

215.94%

112523

136069.54

120.93%

4

国寿财险

78176

38409.7

49.13%

36648

14535

39.66%

139422

0

0.00%

5

太平洋财险

94355

117071.1

124.08%

29803

37474

125.74%

70550

0

0.00%

6

锦泰财险

45024

40712.81

90.42%

14617

20374

139.39%

47157

20319.6

43.09%

7

合计

982275

788030.1

80.22%

376950

496354

131.68%

1116726

251905.74

22.56%

 

  4)理赔率:满分5分,得分5分。

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共理赔资金2,125,7241.57元,已全部赔付,理赔率100%。其中:种植业理赔1,029,3087.29元,占比48.42%;养殖业理赔10,964,154.28元,占比51.58%。

  (5)农户受益度:满分5分,得分5分。

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共理赔金额21,257,241.57元,农户自行缴纳保费7,086,193.00元,农户受益率299.98%。

6)农户满意度:满分5分,得分3.98分。

根据评价组对承保该项目的6个保险公司所承保区域共发放问卷调查59分,收回有效问卷59份。受益群众满意度为79.59%。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领导宣传。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组织机构,把农业保险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农业保险政策宣传,对重点、难点区域开展进村入户宣传,以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2.规范承保理赔。乡镇(街道)督促村(居)民委员会、保险经办机构,正确引导农民、业主、大户积极参保、足额投保、据实承保。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加快理赔进度,做到按时理赔、据实理赔、应赔尽赔,严禁有损不赔或有损少赔,切实保护被保险人权益。严禁垫交保费、协议理赔,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违规违纪行为,违者重处。

3.完善保险服务。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增设服务窗口和网点,建立和完善中心镇营销服务部或农业保险服务站,把服务网点向下延伸,方便农民办理农业保险业务;面向社会公开专用报案电话,并派专人值守,受理承保和查勘理赔;在承保、理赔高峰期,集中人力加快进度,为投保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服务。

4.强化监管评价。各部门之间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农业保险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通地开展专项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农业保险业务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侵害投户权益的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1.经抽查6家保险公司的理赔资料,均存在查勘、核赔及赔款支付不及时的情况。

2.对保险认识度不高,个别险种参保率较低。大部分农民风险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不足额投保,甚至不愿参保,认为交了保费如果没有灾害发生,反而增加了不必要的支出。

3.部分乡镇和村(居)及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宣传力度不够,农户对农业保险认识不够,参保积极性不高。 

  .有关建议

1.完善审核管理制度,加强审核体系建设。盐亭县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完善审核管理制度,利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其他职能部门的基础数据搭建农险大数据平台,通过多维度比对核实保险公司数据申报表的准确性、真实性,避免保险公司的错报、误报、虚报造成的财政资金损失。年终保费补贴结算时,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审核。

2.建立农业保险约束机制和奖惩制度。盐亭县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的同时,建立对应的约束机制和奖惩制度,规范主管部门和保险公司管理流程,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并使保险公司有序的开展农险工作;对管理较好的乡镇、承保率高的保险公司给予农险奖励,提高积极性,对管理较差的乡镇、承保率低的保险公司予以惩罚。

3.提高农险宣传效率。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长期实施的阳光惠民工程,保险公司应本着逐年宣传的态度开展农险的宣传,包括强化与村委会的沟通,提升宣传质量,及时传递最新的农险政策,搭建农险信息平台方便农户能够及时有效的获取农业相关信息。村委会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协助农险工作的实施,作为桥梁开展与村民有效的对接。

4.保险公司应严格按规定承保。保险公司要严格按照保监会制度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承保农业保险业务,保证投保资料完整、要素齐全和勾稽关系清晰,按规定制作和发放农户保险凭证。盐亭县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制订农险跟进管理办法,丰富监管监督手段,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约束保险公司规范的实施农险工作。

 

 

 

 

                                        绵阳正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