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减税降费

绵阳市加大对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力度

发布时间:2022-10-09 15:25 信息来源: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人次:
分享到:
【 字体:  

为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国家、省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市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对应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物价指数)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力度。

本次阶段性调整,在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群体的基础上,新增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等两类群体,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降低了启动条件,将启动条件中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阶段性调整为3.0%,并保持CPI中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的启动条件不变,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今年7月全市CPI同比上涨3.3%,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7.9%;8月全市CPI同比上涨3.0%,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7.6%。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向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7月全市共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62余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0余万人;8月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相关链接:

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简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是在向困难群众正常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等救助金的基础上,通过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方式,缓解物价上涨对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1、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给哪些人?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对应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物价指数)期间,增加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等两类群体。

2、什么情况下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对应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物价指数)期间,将启动条件中的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阶段性调整为3.0%。

当达到启动条件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月所有启动条件均不满足时,中止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3、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是如何计算的?

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发放标准为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乘以全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

4、价格临时补贴是由哪个部门发放的?

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是由多个部门配合完成的。发改部门根据物价涨幅情况提出启动建议并测算补贴标准,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统计部门提供价格指数数据。在价格临时补贴具体发放工作中,民政部门负责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人口、特困人员,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退役军人部门负责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