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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盐亭县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1-13 09:49 信息来源:盐亭县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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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共分为10个部分。

(一)明确森林防火期。依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明确2023年度盐亭县森林防火期为当年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划定了森林防火区。该部分规定了盐亭县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管制区。

(三)适时发布禁火命令。规定了发布禁火命令情况。明确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强雷暴等高火险天气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严格野外火源管控。规定了森林防火期内,应当遵守3项规定,以及“四个一律的规定”。

(五)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应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该项规定内容与省、市森林防火令基本一致。

(六)实施分区分级精准管控。“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火险等级、火险区划等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明确森林防灭火责任区域和职责任务,落实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和巡山护林员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调整为“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根据本地火险等级、火险区划等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明确森林防灭火责任区域和职责任务,落实火险预警逐级“叫应”机制和相关防控措施”。

(七)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负有森林防灭火任务的部门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该项规定内容与省、市森林防火令基本一致。

(八)强化宣传教育。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该项明确规定了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的宣传教育责任。

(九)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各地要落细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实行县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包村(组)、村(组)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山。该项明确规定了经开区、各乡镇(街道)的防灭火责任任务。

(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该项明确规定了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的依法依规力度。


文件:盐亭县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