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亭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督委办〔2020〕2号)要求,2023年,我县将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为确保圆满完成创建任务,不断提高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更好实现幼有所育,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和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标准,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及普惠水平整体提升,创建成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三、工作安排
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所有创建任务,9月中旬完成县级自评,10月中旬接受绵阳市教育督导委初核,11月底前接受四川省教育督导委评估,并申请国家认定。
(一)第一阶段:情况摸排(2023年4月底前完成)
1.任务分解。组织召开盐亭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动员会,压实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工作线路图和时间表,有序推进创建、迎检筹备工作。
2.调查摸底。县教体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任务责任清单》分类别开展情况摸排,全面掌握全县各类幼儿园的总体达标情况,梳理每个幼儿园存在的问题,建立专项台账,做到底数清、数据明。
各责任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职责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精心谋划,探索解决方法和路径,制定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涉及经费、人事等方面的要制定预算方案。
(二)第二阶段:落实整改(2023年8月底前完成)
1.各责任部门根据解决方案,细化举措,压实责任,逐步化解存在的问题。
2.县教体局要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综合督导工作,并及时汇总、梳理反馈督导情况,全县各类幼儿园要针对综合督导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力求取得初步成效。
(三)第三阶段:资料组档(2023年9月底前完成)
各相关部门按照《任务责任清单》,做好每项指标佐证材料的汇总组档,在9月底前完成前期组档工作。
(四)第四阶段:创建验收(2023年9月—12月)
1.2023年9月10日前,核实秋季学期各类年报数据,对照指标完善组档资料。
2.2023年9月底前,复检各类组档资料,完成县级自评,并按照要求上报绵阳市教体局。
3.2023年10月中旬接受绵阳市教育督导委初核。
4.2023年11月底前接受四川省教育督导委督导评估。
5.2023年12月底前申请国家达标认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做好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推进我县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创建工作。
(二)认真研究,对标补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评估指标体系,分析现状,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加大工作力度,按规划目标稳步推进,确保按期顺利通过省级评估和国家达标认定,成功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三)完善机制,注重实效。各有关部门要以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长效机制,推动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