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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ETC推广发行工作的通知

盐府办发〔2019〕71号

发布时间:2019-11-06 14:45 信息来源: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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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县ETC安装工作,确保12月底前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在籍汽车ETC安装率达80%”的工作任务,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通知》(川办发201939)、省政府全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专题会议和县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精神,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车辆、公务租赁车辆安装ETC

(一)工作目标:车辆安装率达100%

(二)工作责任:完成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用车、公务用车租赁企业的ETC安装工作(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完成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县级公务用车租赁企业的ETC安装工作(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完成县属国有企业用车的ETC安装工作(县国资办负责);完成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车辆ETC安装工作(县工信局负责);配合完成相关工作(ETC发行单位负责)

(三)完成时限:20191130日前完成。
二、组织警用、医护、应急及消防等特种车辆安装ETC

(一)工作目标:车辆安装率达100%

(二)工作责任:完成县级警用车辆ETC安装工作(县委政法委负责);完成辖区应急及消防等特种车辆的ETC安装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完成县属卫健系统医护用车的ETC安装工作(县卫健局负责);配合完成相关工作(ETC发行单位负责)

(三)完成时限:20191130日前完成。

三、组织客货营运车辆安装ETC
(一)工作目标:车辆安装率达85%

(二)工作责任:完成客运、营运、旅游车辆,公交车,教练车等ETC安装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配合完成相关工作(ETC发行合作单位负责)

(三)完成时限:20191130日前完成。

四、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私家车安装ETC

(一)工作目标:车辆安装率达100%

(二)工作责任:要求辖区内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村社干部名下全部车辆必须完成ETC安装工作(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负责);配合完成相关工作(ETC发行合作单位负责)
   
(三)完成时限:20191130日前完成。

五、组织社会车辆安装ETC
(一)工作目标:车辆安装率达80%以上。

(二)工作责任:完成辖区内社会车辆的ETC安装工作(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配合完成相关工作(ETC发行合作单位负责)
   
(三)完成时限:
 20191231日前完成。

六、组织开展ETC安装宣传工作

(一)工作目标:提升全社会对安装ETC的知晓度、认可度,促使广大群众自愿安装ETC

(二)工作责任: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络、商业LED广告屏、公交车载视屏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热点解读以及舆论引导等工作;通过在人员密集场所、高速公路收费站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进行深度宣传;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定期向盐亭籍车主推送宣传短信(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负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ETC发行合作单位负责)
   
(三)完成时限:持续开展(20191231日结束)

七、组织开展ETC安装督查通报工作

(一)盐亭县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ETC收费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推进小组对全县ETC安装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实行“周报告、半月通报”制度(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完成时限:持续开展(20191231日结束)

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加强与ETC发行合作单位对接,确保按时完成ETC安装工作任务。

 

                  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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