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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亭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盐府办发〔2019〕72号

发布时间:2019-11-08 09:42 信息来源: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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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盐亭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把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7

 

  

 

盐亭县人民政府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川办发〔20194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川府法组办〔20194号)和《绵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绵委发〔20176号)、《绵阳市全面依法治市2019年工作要点》(绵法委发〔20191号)和《盐亭县全面依法治县2019年工作要点》(盐法委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绵阳市“抓落实作表率”行动方案》的要求,对照《盐亭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内容,紧紧围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落实,为落实“两个加快”,服务“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

(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意见》和《绵阳市建设服务型政府行动方案》,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清理规范各类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涉审中介服务等事项,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使全流程审批时间大幅缩短。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聚焦重点领域建立一体化的办事规范和办理流程,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加强材料共享复用。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2019年底前实现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中心、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情况,继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对应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清单,同步调整县本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推行重点招商项目和重点企业“服务绿卡”制度。根据国家和省上、市上安排部署,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持续强化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按照四川省2019年版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三张清单”,加强收费监管。(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经济合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3.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 按照国务院要求和部署,将更大范围的行政许可事项按“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坚决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合监管流程,开展政府信用状况监测、评价和预警工作,健全完善企业、群众参与的政务服务绩效“好差评”评判制度,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压缩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省《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加快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全面归集公示信用信息,对接省“信用中国(四川)”互联网窗口,优化升级县级信用窗口。(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县级有关部门)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并执行市级生态流域补偿机制。深入贯彻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进一步推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规划环评。结合国家水污染防治工作和深化川渝合作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行动计划要求,组织开展县内流域水质下降或不达标断面的水污染防治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围绕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5.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我县贯彻实施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落实“自制自审”制度。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通过主动审查、被动审查、重点审查等方式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不搞变通,不搞下不为例,坚决纠正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增强备案审查实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围绕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进一步推动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落实

6.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根据县政府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审查标准结合自身权限,确定审查范围和标准,并对外公布。进一步优化审查流程,理顺审查件的送审、登记、审查、审签、意见反馈等办理环节,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7.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县教体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8.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各级各部门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意见,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服务决策的质量。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加大村(社)法治助理和“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力度,提升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民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围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9.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省上要求,对接制定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贯彻实施意见。探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统一设置行政审批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广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10.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省上和市上意见,研究制定我县贯彻实施意见,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深入实施“互联网+行政执法”,打造感知、分析、指挥、执法、监督“五位一体”的智慧执法平台,大力推行智能执法。强化督促问责,探索执法信息与绩效挂钩制度。(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开展“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法律法规变化,按照“单点突破”向“整体提升”的思路,创新建立拖欠民工工资、网络套贷、电信诈骗、房地产交易、物业服务管理、乡村(社区)土霸、背信弃约、失信人管束等《社会乱象专项治理清单》,修订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建立行政执法用语标准、流程标准和文书标准,逐步构建完善的行政执法标准体系,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实现“教科书式执法”和“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积极参与2019年度全省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卷)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围绕权力规范运行,进一步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12.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达100%。县级相关部门定期向人大、政协通报有关情况,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政府及其部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委目标绩效办、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13.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切实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刚性约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定》,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对接制定《盐亭县县本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划(20192023年)》和《盐亭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办法(试行)》,坚决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审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1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覆盖行政机关全范围、政府工作全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探索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信息联动、深度融合、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县级有关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围绕群众权益保护,进一步增强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15.构建多元依法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和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健全行政调解规则,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健全行政调解规则,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加强仲裁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备、科学的仲裁保障和监督体制,保障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规范乡镇(街道)、村(社)人民调解组织,加快推进信访事项和派驻法院、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规范名人调解室和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进调解进“两新”组织。(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信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16.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和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化水平。积极构建“府院”法治共建机制,优化行政与司法互动方式,推动实现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双促进、双提高。行政复议机构加强与审判机关的常态化沟通,实现复议审查与司法审判有机衔接,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17.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以案释法”和“法治周周行”等工作,深入抓好“法律七进”,推动“法治宣传七进”向“法律服务七进”拓展延伸,最终实现“依法治理七进”;持续开展基层九大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基层“法治细胞”,建设法治示范县;深入推进德、法融合教育,培育打造盐亭普法品牌,加强法治文化阵地、作品建设和法治文化理论研究。推动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深化县、乡二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清单制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整合司法所、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加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配套扶持政策。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完善公证机构管理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公证服务便民化举措。(责任单位: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创新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有影响力的工作品牌或工作模式,把本地区、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要健全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约束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六权治本”制度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廉洁安全发展“六大发展”,加快实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认真抓好示范创建活动。按照中央、省上、市上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研究制定我县的实施方案,抓好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经验总结和成效评估,持续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责任单位: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有关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加强督察考核。按照中央、省上、市上统一部署要求,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督察工作,补齐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短板。落实县委县政府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有关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盐亭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台账(55项)

 

 

 


附件

     盐亭县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台账(55项)

 

说明

此表每半年上报一次,分别于每年731日和1231日前上报。

重点工作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开展情况

完成进度

备注

一、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意见》和《绵阳市建设服务型政府行动方案》,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中心、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2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清理规范各类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涉审中介服务等事项,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使全流程审批时间大幅缩短。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中心、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3

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聚焦重点领域建立一体化的办事规范和办理流程,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中心、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4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加强材料共享复用。

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中心、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5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2019年底前实现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70%以上。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中心、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6

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制度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情况,继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对应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清单,同步调整县本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推行重点招商项目和重点企业“服务绿卡”制度。

县委编办、县工信局、县经合局、县农业农村局

201912

 

 

 

7

根据国家和省上安排部署,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县发改局、县商务局

201912

 

 

 

8

持续强化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按照四川省2019年版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三张清单”,加强收费监管。

县财政局

201912

 

 

 

9

加强县场监管

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 按国务院要求和部署,将更大范围的行政许可事项按“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坚决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

 

 

 

10

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合监管流程,开展政府信用状况监测、评价和预警工作,健全完善企业、群众参与的政务服务绩效“好差评”评判制度,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部门

201912

 

 

 

11

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压缩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

 

 

 

12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省《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联合惩戒机制。

县发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13

加快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全面归集公示信用信息,对接省“信用中国(四川)”互联网窗口,优化升级县级信用窗口。

县发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14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实施重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在县际、县内更多流域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县生态环境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15

深入贯彻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进一步推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规划环评。

县生态环境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16

结合国家水污染防治工作和深化川渝合作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行动计划要求,组织开展县内流域水质下降或不达标断面的水污染防治监督检查。

县生态环境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二、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7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我县贯彻实施意见。

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18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落实“自制自审”制度,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通过主动审查、被动审查、重点审查等方式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不搞变通,不搞下不为例,坚决纠正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增强备案审查实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三、

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19

加强合法性审查

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根据县政府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审查标准,结合自身权限,确定审查范围和标准,并对外公布。

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20

进一步优化审查流程,理顺审查件的送审、登记、审查、审签、意见反馈等办理环节,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21

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

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22

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12

 

 

 

23

强化法律顾问作用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各地各部门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意见,提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服务决策的质量。

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24

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加大村(社)法治助理和“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力度,提升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和水平。

县民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

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25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上要求,对接制定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贯彻实施意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26

探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在县统一设置行政审批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县委编办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27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省上和市上意见,研究制定我县贯彻实施意见,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28

深入实施“互联网+行政执法”,打造感知、分析、指挥、执法、监督“五位一体”的智慧执法平台,大力推行智能执法。强化督促问责,探索执法信息与绩效挂钩制度。

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29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

开展“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法律法规变化,按照“单点突破”向“整体提升”的思路,创新建立拖欠民工工资、网络套贷、电信诈骗、房地产交易、物业服务管理、乡村(社区)土霸、背信弃约、失信人管束等《社会乱象专项治理清单》,修订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建立行政执法用语标准、流程标准和文书标准,逐步构建完善的行政执法标准体系,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实现“教科书式执法”和“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

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30

积极参与2019年度全省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卷)评选活动。

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201912

 

 

 

五、

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31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达100%。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向人大、政协通报有关情况,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

县政府办、县委目标绩效办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32

政府及其部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县政府办、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33

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县政府办、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34

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切实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刚性约束。

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35

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决定》,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36

进一步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对接制定《盐亭县县本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划(20192023年)》和《盐亭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办法(试行)》,坚决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县审计局、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37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

201912

 

 

 

38

建立覆盖行政机关全范围、政府工作全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39

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探索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信息联动、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六、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40

构建多元依法化解机制

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和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县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41

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健全行政调解规则,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

县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42

健全行政调解规则,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加强仲裁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备、科学的仲裁保障和监督体制,保障仲裁依法独立进行,公平合理解决纠纷。

县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43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加快推进信访事项和派驻法院、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县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44

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规范名人调解室和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进调解进“两新”组织。

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45

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和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化水平。

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201912

 

 

 

46

积极构建“府院”法治共建机制,优化行政与司法互动方式,推动实现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双促进、双提高。

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47

行政复议机构加强与审判机关的常态化沟通,实现复议审查与司法审判有机衔接,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201912

 

 

 

48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以案释法”和“法治周周行”等工作,深入抓好“法律七进”,推动“法治宣传七进”向“法律服务七进”拓展延伸,最终实现“依法治理七进”;持续开展基层九大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基层“法治细胞”,建设法治示范县(县、区);深入推进德、法融合教育,培育打造盐亭普法品牌,加强法治文化阵地、作品建设和法治文化理论研究。

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49

推动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深化县、乡二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清单制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50

整合司法所、律师、公证、仲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加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51

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配套扶持政策。

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912

 

 

 

52

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完善公证机构管理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公证服务便民化举措。

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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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强化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

53

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创新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在全国、全省、全县有影响力的工作品牌或工作模式,把本地区、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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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约束权力、阳光行使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六权治本”制度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廉洁安全发展“六大发展”,加快实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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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按照中央、省上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研究制定我县的实施方案,抓好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经验总结和成效评估,持续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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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加强督察考核

按照中央、省上、市上统一部署要求,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督察工作,补齐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短板。

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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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县委县政府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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