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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亭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盐府办发〔2020〕5号

发布时间:2020-01-22 16:43 信息来源: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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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盐亭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1

 

 

盐亭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保障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强化环境执法为抓手,聚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推进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以下简称:“划、立、治”),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问题导向,系统施治。围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改善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划定、调整、撤销一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水平,系统推进保护区违法问题整治。

(二)突出重点,分步推进。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标志标识设立、隔离防护设置、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为重点,优先整治重点水源、敏感水源、水质未稳定达标水源,全面清拆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

(三)强化责任,多元共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加大整治投入,创新治理模式,强化舆论引导,争取社会支持。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2020年,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基本解决,水源地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明显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水平显著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明显改善。

(二)主要指标。201912月底前,完成千吨万人(供水人口达到10000人或供水量达到1000/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边界标志设立及环境违法问题整治;202010月底前,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高于92%

四、主要整治任务

(一)科学合理划定、调整、撤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着力构建县、乡镇二级集中式及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体系,2020年全县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现全覆盖。县水利局对水质不达标、水量不足、环境污染风险较高、难以整治的取水点有计划地关闭、合并。绵阳市盐亭生态环境局根据实际取水点科学论证新设立饮用水水源地及因历史原因未划定保护区的在用水源地保护范围,按要求划定保护区;对已进行保护区划定,但矢量位置不准确、取水口位置发生变化的保护区,要规范完善相关信息,相应调整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整改时限:201912

(二)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管理

1.推进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对未进行规范化建设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按照生态环境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在保护区的边界、人群活动密集区和易见处合理设置界标、警示牌和宣传牌等;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合理设置隔离网。对已进行规范化建设的乡镇饮用水源地进行核查,更换、完善界标界牌及隔离网。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参与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06

2.提升规范化监管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专人对保护区开展巡查,定期开展河道清理、漂浮物打捞、保护设施维护、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强化环境执法,建立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密切协同的监管机制,打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参与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水局、县卫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大力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

有针对性开展生活污染、禽畜粪便、网箱养殖、餐饮、工业活动、农业面源污染环境问题整治(具体整治问题见附件),不折不扣落实整改。

严格控制相关流域开发建设活动;推进分散式畜禽养殖废物全部资源化利用,推动生态水产养殖;严控农药化肥使用,推进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净化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参与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202010月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全面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主体责任,村、社两级要认真履行饮用水水源维护职责,环保、水利、住建、卫健、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共同推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本乡镇(街道)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境问题的整治措施,倒排工期,扎实推进,确保顺利完成饮用水源地整改。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考核,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及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任务。对工作推动不力、水源水质退化的地区视情况实施通报、约谈、限批,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责。

(二)广泛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增强全社会对饮用水源保护的责任意识,提升公众对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的参与意识。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保障落实,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同监督、合力开展”的饮用水源保护良好的局面。

   

附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pdf
饮用水源地区划表、问题整治任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