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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盐亭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盐府发〔2020〕5号

发布时间:2020-03-26 17:18 信息来源: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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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凤灵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9〕33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绵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绵府发〔2020〕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内容、时间及工作流程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内容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普查业务工作流程包含制定普查方案,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图,户口整顿,整理部门数据,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普查摸底,普查登记复查,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审核与验收,普查事后质量抽查,行职业编码,普查数据汇总,普查数据评估与发布,普查资料开发与共享,普查总结等14个环节。

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我县人口普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普查工作“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和谋划,创新工作方式,扛牢使命担当,强化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成立普查机构。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经开区管委会、凤灵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盐亭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并协调解决普查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经开区管委会、凤灵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2020年3月31日前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保障,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部门责任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全程参与、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和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要强化信息共享,公安、卫健、教体、民政、住建、人社等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普查相关工作的开展及时准确向普查机构提供部门基础信息和行政记录等数据资料,探索共建共享普查数据库。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全县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的部门和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组建普查队伍。县公安局、卫健局、教体局要各抽调1名业务人员集中到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经开区、凤灵街道和乡镇抽调精干力量,充实普查工作队伍,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保障普查经费及硬件设备。国务院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要根据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保障机制办法及信息化普查工作要求,保障普查智能终端设备PAD数量充足,保障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足额到位。经开区、凤灵街道、各乡镇要准确测算好“两员”劳动报酬,确保普查工作开展和普查数据质量。相关单位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三、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扎实开展普查各阶段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培训和管理。要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要求,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工作检查和质量抽查,严格普查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强化宣传引导。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研究制定普查宣传方案,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县级相关主流媒体要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五)夯实普查工作基础县公安局要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做好户口整顿,清理和掌握县内各普查区的常住户口、暂住户口、人户分离人员、无户口人员和应销未销户口等情况;县教体局、民政局、卫健局、人社局和医保局要做好人口信息相关清查摸底,为县乡普查办提供真实准确的人口信息第一手资料,打牢普查工作基础,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推动我县人口普查扎实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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