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亭县乡镇、街道便民服务运行方案》的通知

盐府发〔2020〕6号

发布时间:2020-04-08 11:49 信息来源: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人次:
分享到:
【 字体:  

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凤灵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盐亭县乡镇、街道便民服务运行方案》经县政府十八届第3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盐亭县人民政府

                                                  2020年48

盐亭县乡镇、街道便民服务运行方案

 

    为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功能,实现公共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着力推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根据《中共盐亭县委办公室 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盐委办〔2019〕118号)要求,制定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站)运行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适应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的乡镇(街道)工作特点及便民服务需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和完善基层管理体制,使乡镇(街道)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

二、实施目标

按照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要求,通过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推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向基层办事网点延伸,增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站)的办事功能,推进企业、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三、机构设置

便民服务中心是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的常设机构,根据《中共盐亭县委办公室 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盐委办〔2019〕118号),分类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等服务机构:

(一)富驿镇在镇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在原金安乡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站。

(二)玉龙镇在镇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在原黄溪乡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站。

(三)歧伯镇在镇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在原来龙乡、茶亭乡政府驻地分别设置便民服务站。

(四)西陵镇在镇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在原龙泉乡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站。

(五)九龙镇在镇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在原榉溪乡、五龙乡政府驻地分别设置便民服务站。

(六)永泰镇在镇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在原永泰乡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站。

(七)文通镇在镇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在原石牛庙乡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站。

(八)鹅溪镇在镇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在原剑河乡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站。

(九)高渠镇在镇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在原巨龙镇、毛公乡政府驻地分别设置便民服务站。

(十)巨龙镇在镇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中心。

(十一)黄甸镇在镇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在原三元乡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站。

(十二)金孔镇在镇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在原洗泽乡、宗海乡政府驻地分别设置便民服务站。

(十三)嫘祖镇在镇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在原折弓乡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站。

(十四)大兴回族乡在乡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在原大兴回族乡乡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站。

(十五)莲花湖乡在乡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在原双碑乡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站。

(十六)云溪镇在镇政府驻地设置便民服务中心。

(十七)凤灵街道办在街道办驻地设置便民服务中心。

四、运行方式

按照“整合职能、岗位齐全”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设置服务窗口,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入驻窗口直接为群众提供服务。

(一)各乡镇(街道)的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设置综合窗口一(退役军人事务、村建、涉农、其他事务)、综合窗口二(社保、居保、医保、就业)、综合窗口三(民政、残联、卫健)等3个窗口,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驻大厅,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窗口统一办理;县级部门派出机构入驻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原身份性质不变,原单位待遇不变,接受原单位领导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和考核;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所、水电气等办事模式、地点保持不变,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和监督

(二)各乡镇便民服务站设置综合窗口一(退役军人事务、村建、涉农、卫健、残联、其他事务)、综合窗口二(社保、居保、医保、就业、民政)2个窗口,安排2-4名熟悉当地情况、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落实便民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不减、服务设施不撤,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办

(三)所有办件均按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不予受理件、补办件和特办件6类进行分类办理。即办件即收即办,当场办结;承诺件出具受理通知书,在承诺时限办结;上报件转报上级主管单位,并向办事群众出具受理通知书,承诺时限办结;不予受理件现场说明原因,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补办件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充材料;特办件根据需要特事特办。

(四)县级各相关单位负责编制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办事指南,适时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及时认领和编辑平台下放事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调整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善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基础信息,并告知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将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确保“一切权力进平台,平台之外不行权”。

(五)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站)各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在节假日安排好值班人员,确保群众办事方便。

(六)各职能部门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多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项依法下放乡镇(街道)入驻便民服务中心(站)。赋权事项由各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县委编办初核,县司法局审核,县政府审定,按照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原则下放。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中心、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各乡镇(街道)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在大厅显著位置公示公告。

    (七)按照“一枚印章管审批”的原则,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中心指导乡镇凤灵街道制作统一的审批服务专用章作为证件使用章,不再加盖其他印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凤灵街道办事处是便民服务机构建设的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委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人员经费到位、设施设备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县级相关政务服务部门是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主管责任单位,要放权不放手、放权不放责,做好事项的延伸、下放、管理、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工作。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对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的指导和监督。

(二)抓好宣传,强化引导。宣传部门、各乡镇要大力宣传行政区划调整后各地便民服务办事地点、办事方式等政策措施,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各乡镇要从实际出发,勇于创新,大胆探索,不断优化服务中心(站)软硬环境,确保基层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加强监督,逗硬考核。县政府办(营商办)、县委目标绩效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中心要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充分运用电子视频监察系统、设置统一监督电话、专项检查、不定时抽查等方式,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机构建设及运行的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暗访抽查等方式,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工作廉洁高效运转。

 

附件:1.盐亭县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目录第一批(79项)

2.盐亭县乡镇便民服务站办理事项目录第一批(65项)

 

 

 

附件:盐亭县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目录第一批(79项)和盐亭县乡镇便民服务站办理事项目录第一批(65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