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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盐亭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9 11:18 信息来源: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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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盐亭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盐亭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赈〔2020〕330号)要求,为扎实开展好我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评估核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统一部署。在县政府领导下,各乡镇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全面检验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完成情况、政策目标实现情况、搬迁群众脱贫发展情况,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评估核查过程客观、真实、有效,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进评估核查工作,成立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评估验收工作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副县长罗建明担任,副组长由县发改局局长刘锐担任,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和各项目乡镇主要负责人组成。易地扶贫搬迁评估验收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评估验收工作,统筹协调整合各方力量、督促指导各项目乡镇开展评估核查牵头组织开展评估验收、配合做好国家、省、市抽查核查等。

易地扶贫搬迁评估验收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分管易地扶贫搬迁的领导何小丽担任,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工作,指导审核各项目乡镇评估核查信息评估核查系统信息填报。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三、工作任务

评估核查工作主要任务是全面完成我县“十三五”期间247户、629易地扶贫搬迁户评估核查信息,完成评估核查系统信息录入,客观评价各项工程建设、后续扶持工作情况和搬迁群众脱贫效果。评估核查工作坚持以结果为导向,成绩为标准,按照县级自查验收、迎接国家省市抽查核查2个阶段进行,主要分为4个步骤。

(一)研究形成工作方案(7月8日前)

县发改局结合我实际情况,及时做好我县自查工作方案督促各项目乡镇迅速开展评估核查工作。加强研究谋划,统筹各方力量,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后,形成我县评估核查工作方案,并报县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开展评估核查工作培训(710日前)

组织召开全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培训会议,县级有部门和各项目乡镇的分管负责人及具体业务人员加,安排部署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工作,对评估核查指标内容进行培训。

(三)开展县级自查验收(710日至810日)

各乡镇要明确牵头负责人,会同相关部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分散安置点进行自查验收。乡镇自查验收内容为:

1.组织现场验收。各项目乡镇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开展全覆盖现场验收,系统评估本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搬迁入住、基本公共服务、社区治理、产业就业等情况,以及本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落实和建档立卡搬迁群众后续扶持等情况。

2.填报自查验收表。各项目乡镇根据现场验收情况,据实填报《“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自查验收表》(附件1)(仅九龙镇填写)和《“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镇级自查验收表》(附件2),确保填报数据和评估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3.报送自评价报告。自查结束后,各项目乡镇将自查验收表及乡镇易地扶贫搬迁自评价报告经乡镇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于7月20日前报县易地扶贫搬迁评估验收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经县政府同意后,以县政府正式文件报市发展改革委。

4.在线提交相关资料。县易地扶贫搬迁评估验收工作小组办公室同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易地扶贫搬迁评估核查信息系统Web端录入提交各项数据和纸质版扫描件。

(四)迎接国家、市抽查验收

根据国家、、市抽查核查安排部署做好配合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估核查工作。要深刻认识全面评估核查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评估验收与脱贫攻坚普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细致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自查验收实事求是、确保客观公正,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划上圆满句号。

(二)精准有效排除问题自查验收要覆盖全县所有集中安置户和分散安置户。坚持问题导向验收,将搬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能存在薄弱环节的地方作为重点自查对象。

(三)严格审核数据信息要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压实相关部门责任,易地扶贫搬迁评估验收工作小组办公室严格牵头做好自评工作,严格审查自查验收表数据信息。客观有效上报数据、自查报告,及时协调解决各项目乡镇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四)加强人员组织保障。项目乡镇成立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评估验收工作小组,落实落细县级自查验收工作要求,有力有序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各项工作。

)严守工作廉政纪律。在开展评估核查工作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附件: 1.“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自查验收表.docx

2.“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镇级自查验收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