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巩固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助力省级文明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从11月10日起,县属国有企业选派18名员工参加“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者服务队头戴小红帽,手拿"文明劝导"小红旗,分成两个小组在彩虹桥、岐伯广场人行道路口开展文明劝导,纠正不文明行为,劝导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远离不良陋习。
此次活动中,志愿者们用热情、认真的态度,积极开展文明劝导活动,为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贡献国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