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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7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0-11 16:13 信息来源: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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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7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近期,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县7批次不合格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盐亭县联发超市富驿加盟店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香蕉;规格型号:/;生产日期:2022-05-04;被抽样单位:盐亭县联发超市富驿加盟店;不合格项目:吡虫啉。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称盐亭县局)于2022年6月24日对该案立案。经调查,盐亭县联发超市富驿加盟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2022年7月4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大 写:贰仟元整);没收违法所得27. 85元(大 写:贰拾柒点捌伍元)。

2.排查整改复查

经调查,盐亭县联发超市富驿加盟店当时未收进货票据,未核实供货商资质。为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盐亭局责令盐亭县联发超市富驿加盟店加强进货查验,索要每批次商品的检测报告,并保证在今后经营中,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经营产品的质量全部符合国家标准,盐亭县局于2022年7月24日组织复查验收,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二、盐亭县鑫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香蕉;规格型号:/;生产日期:2022-05-04;被抽样单位:盐亭县鑫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吡虫啉。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盐亭县局于2022年6月24日对该案立案调查。经调查,盐亭县鑫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2022年7月4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大 写:贰仟元整);没收违法所得21. 11元(大 写:贰拾壹点壹壹元)。

2.排查整改复查

经调查,盐亭县鑫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当时未收进货票据,未核实供货商资质。为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盐亭局责令盐亭县鑫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加强进货查验,索要每批次商品的检测报告,并保证在今后经营中,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经营产品的质量全部符合国家标准,盐亭县局于2022年7月24日组织复查验收,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三、盐亭县富驿镇安安酒坊生产的53度五粮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五粮酒;规格型号:散装53度;生产日期:2022-01-25;标称生产单位:盐亭县富驿镇安安酒坊;被抽样单位:盐亭县富驿镇安安酒坊;不合格项目:固形物。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盐亭县局于2022年7月4日对该案立案调查。经调查,盐亭县富驿镇安安酒坊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2022年9月9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警告;罚款1000元(大 写:壹仟元整)。

2.排查整改复查

经调查,盐亭县富驿镇安安酒坊为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并保证在今后经营中,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经营产品的质量全部符合国家标准,盐亭县局于2022年9月2日组织复查验收,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四、盐亭县富驿镇游高文小灶酒经营店生产的52度高粱酒和50度高粱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1.样品名称:高粱酒;规格型号:散装52度;生产日期:2022-01-25;标称生产单位:盐亭县富驿镇游高文小灶酒经营店;被抽样单位:盐亭县富驿镇游高文小灶酒经营店;不合格项目:“固形物”、“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

2.样品名称:高粱酒;规格型号:散装50度;生产日期:2022-01-25;标称生产单位:盐亭县富驿镇游高文小灶酒经营店;被抽样单位:盐亭县富驿镇游高文小灶酒经营店;不合格项目:“固形物”、“总酸(以乙酸计)”。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盐亭县局于2022年7月15日对该案立案调查。经调查,盐亭县富驿镇游高文小灶酒经营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之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2022年9月2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警告;(2)罚款1000元(大 写:壹仟元整)。

2.排查整改复查

经调查,盐亭县富驿镇游高文小灶酒经营店为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并保证在今后经营中,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经营产品的质量全部符合国家标准,盐亭县局于2022年9月2日组织复查验收,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五、盐亭县富驿镇真全粮酒坊生产的散装高粱白酒(20元/斤和28元/斤)

(一)抽检基本情况

1.样品名称:高粱酒20元/斤;规格型号:散装52度;生产日期:2022-02-20;标称生产单位:盐亭县富驿镇真全粮酒坊;被抽样单位:盐亭县富驿镇真全粮酒坊;不合格项目:“固形物”、“总酸(以乙酸计)”、“总酯(以乙酸乙酯计)”。

2.样品名称:高粱酒28元/斤;规格型号:散装55度;生产日期:2022-02-20;标称生产单位:盐亭县富驿镇真全粮酒坊;被抽样单位:盐亭县富驿镇真全粮酒坊;不合格项目:“固形物”、“总酸(以乙酸计)”。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盐亭县局于2022年7月14日对该案立案调查。经调查,盐亭县富驿镇真全粮酒坊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之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2022年9月2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警告;没收已经扣押的20元/斤白酒5桶,毛重131.9KG及28元/斤白酒5桶,毛重119KG;罚款3000元(大 写:叁仟元整)。

2.排查整改复查

经调查,盐亭县富驿镇真全粮酒坊为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并保证在今后经营中,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经营产品的质量全部符合国家标准,盐亭县局于2022年9月2日组织复查验收,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六、盐亭县云溪镇金丝小吃店生产销售的豆沙馒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豆沙馒头;规格型号:/;生产日期:2022-06-08;标称生产单位:盐亭县云溪镇金丝小吃店;被抽样单位:盐亭县云溪镇金丝小吃店;不合格项目:糖精钠(以糖精计)。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盐亭县局于2022年7月8日对该案立案调查。经调查,盐亭县云溪镇金丝小吃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以及第十条之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2022年8月17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警告;罚款500元(大 写:伍佰元整)。

2.排查整改复查

经调查,盐亭县云溪镇金丝小吃店为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为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本店将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积极对供应商资质、产品质量等进行更加详细的审查,不断提高经营产品的质量,确保经营产品的质量全部符合国家标准。盐亭县局于2022年7月18日组织复查验收,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七、盐亭县云溪镇忠余鲜肉门市销售的腊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腊肉;规格型号:/;生产日期:2022-05-22;被抽样单位:盐亭县云溪镇忠余鲜肉门市;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盐亭县局于2022年7月21日对该案立案调查。经调查,盐亭县云溪镇忠余鲜肉门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以及第十条之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盐亭县局于2022年7月21日立案调查,2022年8月22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警告;罚款500元(大 写:伍佰元整)。

2.排查整改复查

经调查,盐亭县云溪镇忠余鲜肉门市为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为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本店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积极对供应商资质、产品质量等进行更加详细的审查,不断提高经营产品的质量,确保经营产品的质量全部符合国家标准。盐亭县局于2022年7月21日组织复查验收,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