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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市场监管局查获一起白酒小作坊涉嫌使用食用酒精加工生产白酒案

发布时间:2023-02-16 14:36 信息来源: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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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白酒小作坊生产经营,确保人民群众“酒杯”上的安全,2月16日,盐亭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春雷行动2023”工作部署,对白酒小作坊开展了专项整治。

      执法人员当日对某场镇4家白酒小作坊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检查某酒坊时,发现其生产场所的储物间存放着三桶盛装强烈酒精气味的白色液体,经现场酒精计测定,酒精度为96%voL,重量150公斤,经营者承认其为食用酒精;还发现三氯蔗糖(200甜度)一袋,处于开封状态,重量20克,袋内放有一只白色塑料小勺;在生产操作间发现酒精度46%voL酒体100公斤。当事人涉嫌使用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加工生产白酒的行为,涉嫌违反《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第十四条“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白酒应当使用纯粮固态法酿造,禁止使用食用酒精加工生产酒类,禁止生产预包装酒类。”的规定。经请示批准后,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涉案物品予以扣押并对其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下一步,盐亭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白酒的“黑作坊”、“黑窝点”,要求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严格生产工艺,有效规范白酒小作坊生产加工的全过程,依法严厉打击使用工业酒精、甲醇等非食品原料生产白酒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