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夏季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盐亭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夏季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夏季到来,冷冻饮品、冷荤凉拌菜、烧烤等食品热销,天气炎热,食品极易发生变质,为保障广大群众夏季食品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盐亭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作如下食品安全提示:
一、切勿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夏季高温高湿,野外各类野生蘑菇迎来生长繁殖旺盛期,毒蘑菇所含毒素非常复杂,凭肉眼和经验很难判断其是否具有毒性,许多毒素即便通过烹调、加工或者晒干等方式也不能破坏其毒性,一旦误采误食,由于发病急、无特效药物等因素,极易造成死亡。为了您及家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消费者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采食和购买野生蘑菇。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严禁销售、使用野生蘑菇,防止引发食物中毒事故。
如果有居民食用了野生蘑菇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或其他不适等疑似中毒症状,要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排除毒素,并尽快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争取最佳救治时间。
二、谨慎选购节令食品
端午将至,粽子作为节日的重要食品,需求量激增,特就端午粽子的食品安全问题作出以下提示:
(一)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应选择正规商场、超市等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商家。这些商家销售的粽子通常来源清晰、品质可靠,能够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二)仔细查验产品标签。购买粽子时,消费者应认真查验产品标签,确保所购粽子具备完整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配料表等信息。通过查看这些信息,可以判断粽子是否新鲜、是否符合个人口味和健康需求。
(三)谨慎购买散装粽子。散装粽子由于缺乏明确的包装和标签信息,其来源和品质难以追溯,卫生问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因此,建议消费者尽量避免购买散装粽子,选择有包装、有标签的粽子更为稳妥。
(四)注意粽子的储存条件。应按标签标识提示将粽子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已开封的粽子应尽快食用,避免长时间存放导致变质。
(五)适量食用粽子。粽子虽美味,但消费者应注意适量食用,避免过量摄入导致消化不良等问题。特别是对于糖尿病患者、孕妇等特殊人群,在选择粽子时应关注其糖分和配料含量,确保健康饮食。
三、其他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预防米酵菌酸毒素中毒。高温潮湿天气下,凉皮、河粉、米线(米粉)等湿米粉,发酵玉米面、糍粑等谷类发酵制品,马铃薯粉条、山芋淀粉等发酵薯类制品及变质鲜银耳和泡发不当的变质木耳等容易产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易引发中毒,甚至造成死亡。选购湿米粉等食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并认真阅读产品标签,留意产品感官性状和保质期。餐饮单位应做好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确保来源可追溯,质量有保证。严格按照湿米粉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保存,并在保质期内加工制作和食用,对于过期的湿米粉要坚决予以废弃处理。加工和食用木耳、银耳等菌类前应检查其感官性状,发现受潮变质的不应加工、食用;泡发木耳、银耳等菌类时间不宜过长,泡发后应及时加工食用;不食用隔天泡制加工的银耳、木耳及其制品;不要采食鲜银耳或鲜木耳。
(二)按需、少量采购食品原料。尽量不要一次性采购和储存大量食材,避免长时间、高温、炎热的环境存放造成食物腐烂变质。完善防尘、防蝇、防鼠措施,避免食品被污染。如发现食品及原料感官性状异常,应拒绝继续使用和加工食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安全可靠、可追溯。学校食堂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三)科学食用即食食品。蛋糕、熟肉、现制现售饮品、冷荤凉拌菜等即食食品,要特别注意保质期和贮藏方法,采用科学、正确的食用方法,一般在室温下存放不宜超过两小时。为保证食用安全,建议按需购买,即买即吃。
(四)合理膳食,健康三减。减油、减盐、减糖,减的不仅仅是你的口味,更是守护你的健康。食盐摄入过多可使血压升高,增加胃病、骨质疏松、肥胖等疾病的患病风险,推荐成年人每人每天不超过5克;过多摄入油脂会增加糖尿病、高血压、血脂异常、动脉粥样硬化和冠心病等慢性病的发病风险,推荐成年人每人每天不超过25克;过多摄入糖会造成膳食不平衡,增加超重、肥胖以及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患病风险,推荐成年人每人每天添加糖摄入量不超过50克,最好控制在25克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