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安全隐患问题众多
近日,县安办会同省安委会第六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发现绵阳兴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安全隐患问题众多。

经检查,绵阳兴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存在一般安全隐患问题11个:1.乙炔气瓶与氧气瓶胶管错搭,气瓶在露天环境下暴晒,气瓶之间间距未达到规定要求5米,气瓶摆放与作业距离未达到规定要求10米,作业审批票据未放在现场,生产车间有多台焊机,仅提供1名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证书。2.厂区内周边存在大量枯草,未定期清理,易引发火灾。3.危废储存间危废物与使用的液压油等混放,工人未履行审批手续在危废间调试油漆,且危废间与职工宿舍间距未达到规定要求,并在危废间门口停放摩托车,油漆存放间储存超量。4.工作车间有严禁烟火警示牌,但在工作区域内存在大量烟头。5.不同品种气瓶存在混放,未建立气瓶管理台账,无气瓶暂存间。6.PE管网生产原材料堆垛无序且超高,容易滑落。7.砂轮机为淘汰设备,且无侧面防护罩,仍在使用。8.钢带原材料储存超量,部分钢带未存放在固定支架上,易发生滚动倾倒伤人事件。9.未提供有效期内的8台起重机检验报告,起重机检修平台爬梯未设置安全护笼。10.PE管生产线、PE防护网生产线未提供“三同时”资料。11.安全生产标识未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制定,且安全标识集中悬挂,未张贴到对应的点位。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1个,未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59号)规定,对公司循环水池(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县安委会赓即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经开区对兴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安全生产工作约谈。责令限期15日内对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县安办督促县工信局对其整改情况“回头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