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蓬阳110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19日(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蓬阳110井钻井工程
2.建设地点:盐亭县富驿镇前锋村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拟在盐亭县富驿镇前锋村实施蓬阳110井钻井工程,总占地面积10050平方米,井别为评价井,井型为直井,主要建设内容为:钻前工程(新建井场、生产操作平台、放喷池、道路、清水池等设施)、钻井工程、完井测试(进行洗井、射孔、压裂作业、测试放喷等),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预处理池、隔油池、废水罐、泥浆循环系统、储运系统、发电机等公辅工程。
项目总投资101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3万元。
7.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四川省及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临时堆场应采用围挡及喷淋装置、上方设置防尘网,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施工期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柴油发电机废气由自带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测试放喷、事故排放的天然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池后点火燃烧;项目排放废气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相关要求。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居民点;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应取得当地主管部门同意及周边居民谅解;运输车辆限速,居民点等敏感建筑区域禁止鸣笛;高噪声区域应安装临时隔声屏障减轻对敏感点的影响;测试放喷时应及时告知周边居民临时避让;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等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分离”预处理后回用配置压裂液,无法回用的废水最终转运至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后运至就近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须加强废水收集及转运过程的管理,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严禁外排。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水基岩屑、废水基泥浆收集沉淀后外运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综合利用;油基岩屑、废油基泥浆、废矿物油及油桶、含油棉纱手套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地下水与土壤:钻井全过程采用导管保护+水泥固井工艺,避免井筒内污染物进入地下水;井场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钻井区、放喷池、集污罐池、油罐区、临时储存池、隔油池、泥浆循环储罐区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施工时按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放喷池须建挡墙减小热辐射对外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制定保护或恢复方案。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8.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具文(西南司资源〔2024〕39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盐亭县自然资源局具文(盐自然资函〔2024〕143号)确认项目不在场镇规划区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划。
9.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9889(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2224006
邮箱:myxzspk@163.com
通信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