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筱丽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盐亭“南街一巷”非机动车停放的建议》(第1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城投公司、社区街道积极配合参与,增设部分摩托车、电动车停车位的建议。
南街一巷是政府打造的特色餐饮一条街,人流量大,目前的确存在电动车辆乱停现象,但鉴于巷内通道狭窄,无法施化停车泊位,仅能就近选择其它停放点停放。目前县国投公司正在原川剧团打造非机动车充电停车一体化场地,可以缓解部分停车问题。
二、关于南街一巷所属社区需加强内部管理,联合交警等部门联动,加强巡查治理,严格要求沿街店面(单位)应当按照“门前五包”责任制规定建议。
小区实行物业管理是社会治理的一个趋势,无物业的小区由社区履行相应管理职能,交警大队将积极配合。
三、关于社区联合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规停放和不按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为建议。
一直以来,交警大队都在开展对违规停放和不按交通规则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但由于各种因素制约,此类交通乱象仍然存在。下一步交警大队将主动与社区对接,联合多部门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同时交警大队正在与国投智能停车公司沟通,尽可能的增加停车场点规划建设,缓解停车难问题。
四、关于由县融媒体中心牵头,各街道积极配合,进一步加强宣传与文明劝导。通过新媒体平台、业主群等,广泛宣传针对非机动车违规停放的整治力度与决心,切实从根本上提高群众自我意识,杜绝乱象出现的建议。
宣传教育是提高群众文明交通意识的一种主要方式,需要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配合,交警大队责无旁贷,将立足部门职能职责,主动作为,贡献力量。
在此交警大队感谢刘筱丽委员对盐亭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建言献策!
盐亭县公安局
2025年7月23日
(联系人:林云;联系电话:135484266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