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英代表:
您在县第十九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江岸丽苑、廊桥水岸车辆乱停乱放的建议》(第8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相关部门对全县有交通和消防通道安全隐患小区周边路口的车辆停放进行常规性的检查和执法,务必保障居民出行和居家的安全感的建议。
江岸丽苑和廊桥水岸外河堤违停的情况交警大队一直很重视,先期采取设置禁止停车标牌和安装警示桩,对违停车辆进行贴单管理,后因警示桩多次被破坏,在住建局的支持下,在廊桥水岸小区出口设置石头材质隔离桩,情况得到好转。但因该小区停车位严重不足,群众停车需求无法满足,导致违停现象难以得到根本治理,交警大队将加大执法力度,减少违停现象的发生。
针对全县各小区大门外占用消防通道进行违停现象,交警大队在进小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同时已要求小区门卫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可以向消防部门或交警大队进行举报,对占用行为按照违停贴单处理和拖移。
在此交警大队感谢李晓英代表对盐亭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建言献策!
盐亭县公安局
2025年7月23日
(联系人:林云;联系电话:135484266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