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连琼、王小红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九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电子监控设备作用的建议》(第7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充分发挥电子纠违功能,不能让电子监控设备挂电杆上成摆设,也充分彰显违法违规惩治力度和政府执法威严”的建议。
电子监控是科技赋能的主要载体,交警大队使用的电子监控主要用于区间和固定测速、闯红绿灯的抓拍、单行道的管理。路边电杆上的电子设备多是视频取证功能,多用于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治安防范作用。为了实现对违停车辆的纠违,交警大队采取现场贴单和数字铁骑采集违停信息等执法方式进行管理。通过近一年的使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请遵循传统语法规范,你们反映的昆仑路、桂花街路段交警一直都在进行常态化管理,出现有时违停的问题系交警日常巡逻工作未做到位。下步交警大队将安排警力加大对该路段的日常巡逻和查处力度,确保道路保持畅通有序。
在此交警大队感谢于连琼、王小红代表对盐亭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建言献策!
盐亭县公安局
2025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