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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02 10:26 信息来源:盐亭县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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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防止和减少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切实为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我县结合教育部门考试安排起草《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在媒体上公开发布,依照《通告》加强对高考、中考期间噪声管控工作。

二、主要内容

《通告》明确了2022年我县高考、中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管理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禁噪时间:2022年6月4日-2022年6月13日。

2.高考、中考禁噪期间,县城规划区内禁止午间(中午12时至14时30分)和夜间(20时至次日上午7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活动和其他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除外)。

3.高考、中考禁噪期间,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严禁在夜间从事露天烧烤;广场舞等娱乐活动,按照专项治理要求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大功率音响举办晚会、家庭舞会;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4.高考、中考禁噪期间,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5.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城区禁鸣的规定。

6.在高考期间(6月7日至8日)和中考期间(6月11日至12日),考点周围2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大中型货运车辆(渣土车、商砼车、沙石车等)运行和其他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7.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公安局、盐亭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广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8.为方便群众监督,特开设以下举报电话: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7223250;负责受理商业经营活动、燃放鞭炮和建筑装修施工等噪声污染的投诉举报。

绵阳市盐亭生态环境局:7322364;负责受理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投诉举报。

县公安局:110;负责处理机动车交通噪声及人民群众喧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喇叭或音响器材、广场舞、户外棋牌娱乐等社会生活噪声,受理各类矛盾纠纷产生的噪声污染。

县文广旅游局:12318;负责对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歌舞厅、电子游戏厅)在禁噪期间的宣传、监管和执法工作。

县住建局:7221010;负责受理建筑装修施工噪声污染的投诉举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负责配合执法部门对经营性活动场所在禁噪期间的宣传、监管和执法工作。


原文链接: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